绿满丹江口水库,宛如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湖北日报通讯员 刘昆 摄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涂家骏)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56条来自基层一线的建议被采纳,“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被写入该法典。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该工程通水近12年来,累计向北方送水超800亿立方米,惠及近1.18亿人。2024年8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回信,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今年1月26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当时,草案已经过三审,并无“丹江口”相关字眼。
“有没有可能把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写进法典,以法典刚性保障流域协同治理、政策稳定实施,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翻看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委书记王永辉提出建议。
4天后,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就法典草案修改征集意见。会上,56条基层民意,被汇总成6条书面建议,上报给省人大常委会,最终呈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3月4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专程来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代表团驻地,与王永辉面对面讨论了两个多小时。“专班同志表示将对相关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以合适方式吸纳修改意见。”王永辉回忆当时的情景,仍难掩兴奋。
推动丹江口库区整体协同保护,是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的共同心声。除了王永辉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外,省人大代表铁玲、十堰市人大代表苏文星、丹江口市人大代表蔡毅、郧西县羊尾镇人大代表李益涛也分别向省、市、县、乡级人大提出过类似建议。
3月12日,生态环境法典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明确写道:“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新增的53个字,意味着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安排,我们守水护水更有干劲了!”8月14日,蔡毅组织村民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对该法典的施行充满期待。
“新增的这一条款,从基层呼声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再通过湖北省、十堰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民意接力’,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终转化为法典条文,转化为国家意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生态立法领域的鲜活范例。”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表示。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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