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4名,新派新闻8月14日视频报道,奇趣阁同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简介:

丈夫非洲籍,妻子中国湖北武汉人,两人结婚后,丈夫多次出轨,妻子起诉离婚,反倒要赔付丈夫17万元,这是怎么回事?

她的诉求很明确,自己是受害方,希望男方净身出户,再要求男方赔偿10万块钱精神损失费。

这个案件调解,女方支付给男方17万元,两人离婚。

明明丈夫过错,为什么女方给男方17万?

原来房子是女方婚前购买,但婚后两人还贷,家电婚后添置。房子增值。

还有个细节,男方开始态度强硬,最少给20万,否则不签字离婚。女子不愿来回拉锯,不愿意等下去,给了17万协议离婚。

我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含违规内容。

1.男子多次出轨,离婚时必然净身出户?

非洲籍男子与中国女子在中国结婚,适用于中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而本案男子多次出轨,是对婚姻家庭的背叛,违背公序良俗。

对出轨者是否有制裁措施?

是党员的,根据党员纪律条例,给予开除党员处分。

是公职人员的,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对非党非公职人员出轨的,可以道德谴责,舆论谴责。

法律对出轨者是否有制裁措施?

首先,没有通奸罪,对通奸者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对通奸者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找不到行政处罚的条款,可以说并不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

违反的民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有没有制裁措施?

有。

①是离婚时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占的比例不大。

关键是出轨多次,不等于重婚,不等于与他人同居

如果女子确实掌握非洲籍丈夫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证据,法院采信判决,那一定会损害赔偿。

②是女子如果发现丈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男子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从报道上看没提及男子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具体手段,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就不能少分或者不分。

从法律规定上,少分或者不分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即并非强制规定不分。

对不分要求的条件是严格的。

不分意味着“净身出户”。但实际上不可能无过错方说“对他净身出户”就“净身出户”。

2.女子起诉离婚,男子多次出轨,为什么女子倒过来给男子支付17万元?

①是婚后夫妻两人还贷,并且房子目前增值了,女子要房屋的产权,因此要对男子支付房贷的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扣除已居住的合理部分,女子返还男子。

②是男子提出少于20万元不签字离婚,女子不愿拖下去。为了快速离婚,女子同意返给男子17万。

③是在法院主持下的双方调解,而不是法院判决,不要误解。

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④是女子给男子17万,不是对男子出轨的赔偿款补偿款,而是离婚对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