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8月15日电 (记者李发兴)8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资审判庭成立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6—2026)》,并发布跨度十年来的10个生态环境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云南法院深耕生态司法领域的创新实践与治理成效。
十年来,云南法院立足“植物王国、动物王国、物种基因库”的独特生态定位,探索实现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之路。全省法院累计依法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626件。其中,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收录;15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环资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力守护七彩云南生态安全。
目前,云南法院已形成了以高院环资庭为统筹中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集中管辖核心、38个基层环资审判团队为支点的“1+1+38”环资审判组织体系。其中,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作为全国第三家、西南地区首家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法庭,2021年9月挂牌成立后,逐步实现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在制度创新方面,云南多项举措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环境公益诉讼林,出台《关于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等,聚焦极小种群物种保护、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等重点领域,健全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云南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云南法院打造全国领先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体系。全国首例涉濒危野生动物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绿孔雀案”,判令停止水电站建设,有效保护了绿孔雀的栖息地。“兰坪铅锌矿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府院联动+多元修复”机制,调解达成多方共赢,破解了长达十年的矿区土壤污染、流域生态治理的困局,为全国同类涉矿生态环境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云南审判样本。
此外,云南省建成盘龙水源保护区法庭、赤水河源头环境保护法庭等13个重点生态区域特色法庭。同时构建跨区域司法协作网络,与长江、珠江、澜沧江等水系上游区域,构建起覆盖全省、联动跨省的环资司法协作格局,先后发出“澜沧江倡议”“曲靖倡议”“丽江倡议”。与重庆法院共同打造“审判在重庆、修复在云南、效应在长江”的联动模式,实现“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行”的全流域保护。十年来,云南法院推动建成18个生态修复基地,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多元恢复性司法方式,切实写好生态环境保护“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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