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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犬只管理秩序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我市以犬只登记为抓手

通过政策宣传

优化服务和规范管理

引导市民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共同维护

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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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张金雪到市公安局养犬信息管理登记服务站办理养犬登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仅用十几分钟就完成了信息填报、犬只核验等流程,整个过程高效顺畅。

市民 张金雪

文明养犬不仅是给狗狗办个“户口”,更要落实到日常细节中,比如出门遛狗牵好牵引绳、及时清理粪便、不在禁入区域携犬进入,这些都是我们养犬人应该做到的。城市是大家的家园,我们都应该规范养犬,维护好城市的文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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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养犬信息管理登记服务站民警
任广华

市民如需饲养宠物犬,需符合“每户限养一只”的要求,且必须办理养犬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明、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材料以及宠物犬,到鑫古城院内的犬只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挂牌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二至周六。

为进一步规范犬只登记秩序,让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商户”宣传活动。在社区广场、沿街商铺,民警向居民和商户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普及犬只登记的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解答群众疑问,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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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养犬信息管理登记服务站民警
任广华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我市相关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常见的烈性犬包括藏獒、比特犬、罗威纳犬等 40 个品种。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规饲养犬只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到他人的,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主动为爱犬办理登记,践行文明养犬责任,做到牵绳遛犬、粪便即清、禁入区域不携犬、不扰邻不伤人,共同共建干净、安全、和谐的美丽城市。

胶州融媒记者 高飞 报道

编辑:王子赫

责任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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