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到2026年7月,全国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7.04万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355亿元,连续4年每年新增案件过万,办案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记者了解到,当前,全国28个省份全面落实“一案双查”机制,22个省份形成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累计跟踪办理重大案件500余件。依托高效的圆桌磋商机制,全国超90%的案件通过柔性方式化解,平均办案周期压缩至3.6个月,赔付资金主动到位率超70%。21个省份累计建成各类替代修复基地300余个,切实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目前,已有29个省份出台70余项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层级配套的制度体系,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修复实施全链条工作提供清晰法律依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国家机关,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司法与行政衔接配合,统筹系统推进“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