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离婚后和儿子再无往来。他晚年疾病缠身,全是兄弟姐妹在照顾。他去世后留下200万拆迁款,儿子站出来与叔伯姑婶们对簿公堂要求继承。这笔钱,究竟该怎么分?

一个“非亲生”的猜忌,撕裂父子40年

钟某这一生,有个心结——他始终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因为这个猜忌,他对儿子自幼疏于抚育,父子情感从儿子幼年时就破裂。在和妻子离婚后,儿子由前妻抚养,从儿子13岁起,这对父子便再无来往,40年间,双方几乎形同陌路。钟某晚年疾病缠身,精神残疾二级,生活逐渐无法自理。在他最需要照顾的这些年,出现在他身边的,是他的兄弟姐妹,他们出钱出力,买菜送药、陪护照料,一直到他去世、办完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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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从未出现,兄弟姐妹操办一切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钟某病退后收入微薄,每月补贴仅400元左右,直到2020年办理退休后才涨到3000多元。他的日常生活,多年来依靠兄弟姐妹帮衬:采购食材、购买药品、承担开销。在他去世前卧床不起的最后阶段,也是兄弟姐妹在陪护。而钟某的儿子钟某丙,从13岁起就没有再出现在父亲的生活里。钟某弥留之际、葬礼之上,钟某丙都没有出现。

200万拆迁款,引发了这场官司

钟某留下了一套宅基地房屋,后来遇上城中村改造,拿到了近2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这笔钱该怎么分?兄弟姐妹认为:钟某丙40年没赡养过父亲一天,无权继承这笔遗产。钟某丙则认为:自己是钟某的亲生儿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双方对簿公堂。

诉讼过程中,钟某丙主动提出做DNA鉴定——结果显示:他就是钟某的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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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儿子分得180万,兄弟姐妹分得11万

一审法院判决:190余万补偿款中,钟某丙继承180余万元,钟某兄弟姐妹合计分得11万元。

兄弟姐妹不服,提起上诉。他们的理由是: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而且《家事调查报告》已经认定儿子“未提供任何经济、生活或精神上的赡养,在弥留之际及葬礼上均未出现”。

二审法院:血缘是法定权利,感情不能替代法律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表示,儿子多年未向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存在深刻、客观的历史家事成因——父子情感隔阂的根源始于被继承人钟某,并非儿子出于逃避赡养义务的主观恶意。

不能仅以成年子女未长期贴身照料被继承人即直接认定构成遗弃。儿子自幼缺失父爱、长期遭受血缘猜忌,成年后缺乏与父亲正常相处、赡养的情感基础,根源并非儿子单方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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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判家事继承案件,既要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亦必须恪守民事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脱离法定继承顺位,仅凭道德情感否定法定继承权。

法院同时指出,兄弟姐妹的照料值得肯定,一审判决已用实际分配款项的方式给予了正向评价。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钟某丙继承180余万元,兄弟姐妹分得11万元。

看看新闻记者: 赵沁蓝

编辑: 潘文婷

视频编辑: 赵沁蓝

责编: 陈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