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丹)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为凝聚全民生态保护共识,8月13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围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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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政法干警深入社区广场、沿街商铺,向居民及商户发放《生态环境法典》读本、公益诉讼普法彩页等宣传资料。结合横山本地生态实际,干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解林地保护、土壤污染、水资源破坏等典型公益诉讼案例,清晰解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明确违法代价与法律后果。同时,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公开线索举报渠道,号召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监督,积极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类问题,全力构建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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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抓手,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协作,紧盯林草、水土、矿产等辖区重点生态领域,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多样化生态普法活动,把检察履职融入生态保护全过程,以法治力量守好横山的绿水青山,为厚植地方发展绿色底色贡献检察担当。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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