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楼道是否堆放有杂物?

占用公共楼道堆放私人物品

看似 “占了便利、省了空间”

实则埋下严重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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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通州一民房二楼走廊发生火灾。消防员接警后立即到场,当时火已被扑灭,走廊内堆放的纸壳等杂物被烧毁。经调查,起火原因是事发当晚,屋主在二楼走廊内烧烤,走时没灭炭火,残留火星被风吹到纸壳,导致火灾发生,所幸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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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火灾事故已多次发生

深刻教训不容忽视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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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4日,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道某小区楼道发生火灾。经现场勘查,起火点位为楼栋2层公共楼道,起火原因为居民遗留烟头火种,引燃楼道堆放的纸壳等可燃杂物,现场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楼道纸壳、自行车胎过火受损。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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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广东肇庆一小区内,某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员接警到场后,发现起火位置位于屋门外走廊,火势已从屋外蔓延至屋内,所幸邻居第一时间发现并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此次火灾由遗留火种引燃门外走廊堆积的杂物引发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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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福建莆田某小区楼道内,一居民悬挂在楼道架子上的袋子突然起火,继而引燃周围可燃物。据监控视频显示,仅3分钟整个楼道便满是浓烟。消防员接警后立即到场,发现明火已被物业工作人员扑灭,火势未进一步扩散,但现场已是一片狼藉。目前,具体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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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不是“储物仓库”

守护消防安全

需要物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更需要每一位居民

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不堆放杂物、不占用通道

不仅仅是公共卫生和个人素养层面的问题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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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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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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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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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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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你我做起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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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曦璘、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