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 | 廊坊掌上通
家里有孩子要转学的家长注意了!廊坊市教育局正式发布《普通中小学转学管理办法》,把"啥情况能转、啥时候办、怎么办"讲得明明白白。开学在即,这份办法赶紧存好,关键时刻能少跑断腿。
先说关键的时间点
转学不是随时都能办。原则上只能在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也就是说,9月开学是窗口期,错过了就得等下一学期。
而且有"三个不转"要记牢:九年级下学期、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一般不给转;学生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也不给转。所以别等到毕业班中途才想起来挪学校,办不了。
义务教育阶段:这几种情况能转
•搬家跨区:家庭居住地跨县(市、区)迁移,且户籍已迁到新地方的
•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监护人打工地点跨县(市、区)迁移的
•特殊群体:现役军人、援藏援疆援边人员子女,需投靠亲属就近入学的
•身体变化:义务教育阶段身体状况变化,可在市域范围内普校↔特校互转
简单说,义务教育转学认"人户一致、实际居住"——户口和房子都挪过去了,孩子跟着转,合情合理。
普通高中:能转,但有硬杠杠
普通高中转学也认"户籍及家庭住址跨县(市、区)迁移"。但有一条家长最容易踩坑:一般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也就是"平级转可以,往好学校挤不行",防止变相择校。
办理流程,记住三步
- 自己先联系学校
:监护人直接找想转入的学校,别空跑教育局
- 看有没有学位
: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 没学位就统筹
:学校满了,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安排,不保证指定学校
转学是"有空位才收",不是想转就能转进某所热门校。提前打电话问学位、问材料,比临时抱佛脚强。材料一般要户籍迁移证明、居住证明、学籍信息等,开学前就把这些备齐。
这条办法最大的价值,是把"转学到底行不行"从模糊变成白纸黑字——该你的权利有保障,不该钻的空子也堵上了。
来源:廊坊市教育局官网 jyj.lf.gov.cn(公示公告)
附:廊坊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转学管理办法》原文
原文来源:廊坊市教育局官网 jyj.lf.gov.cn 公示公告(http://jyj.lf.gov.cn/?p=14894)。以下内容为官方原文,未作改动。
为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管理,维护教育公平秩序,保障适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转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
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3. 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4. 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二)普通高中阶段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者,或者其它需要转移学籍的学生。普通高中阶段学生转学一般应转入同等级学校,一般普通高中不能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二、转学流程
学生转学(包括省内和跨省转学)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自行联系学校。在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专用学位)的情况下,由学校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当义务教育阶段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剂安置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三、转学时间
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九年级第二学期、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和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四、转学材料
参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发布的最新入学要求执行。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廊坊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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