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同日迎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法典的颁布,赋予今年全国生态日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系统化、法典化阶段”的双重时代意义。

在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联审共治润江南、绿意未来同守护”生态法治主题,将法治课堂搬至烟波浩渺的淀山湖畔,把生态法治理念播撒在青少年与公众心中。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正杰,青浦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青浦区教育局局长沈竹林,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部长郑晓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陆海佳,东方绿舟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潘继征,青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勇,嘉善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远,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灵,以及示范区三地人民法院、三地教育局、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青浦区人大代表倪红慧、青浦区政协委员黄海忠及部分媒体记者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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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激活生态司法新动能

司法协作,聚力增效。长期以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人民法院立足水乡治理实际,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领域深耕协作、携手并进。三地法院将法庭“搬”到河湖岸边,将审判延伸至生态一线,通过巡回审判、联合普法、案例共研,以鲜活案例定分止争,以公正裁判树立规则,持续筑牢示范区生态安全的司法屏障。

方正杰在致辞中表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网密布、地缘相接、气脉相通,生态环境治理从来不是一域之事、一时之功。跨区域协同共治,是我们守护水乡生态的必由之路,更是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他指出,生态环境治理已全面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对三地司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也赋予更大责任。

活动现场,三地人民法院以共拼品牌拼图的形式,正式启动“三地·巡绿”示范区环资案件联合巡回审判品牌,以制度创新回应一体化生态保护的时代命题。该品牌以联动统筹机制、“1+N”常态巡回机制、修复共治机制、联合普法机制四大机制为支撑,组建环资联合巡回审判专项工作专班,推进跨域巡回审判全覆盖。依托三地法院联合设立的协同基地作为核心常态巡回基点,实现重点生态区域巡回审判常态化,建立“审判+修复”一体化机制,构建“法院+行政+基层”跨域共治体系。同时,三地法院将深度融合环资审判与普法教育,营造全域共护生态、全民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品牌的发布,不仅在于整合资源、统一裁判尺度,更在于搭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协同框架,推动跨域环境纠纷得到更高效、更专业的回应。

以案释法,“典”亮绿色底色

嘉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汤美萍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其中,“陈某、丁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中,两名被告人在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内,使用地笼网、自制电瓶电捕工具等禁用渔具,于青浦区大蒸港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扣渔获物31.14公斤。该案明确,禁渔期内使用电鱼、地笼网等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李某、陆某某、侬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中,被告人李某通过网络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9只,被告人陆某某、侬某购入画眉鸟3只,并多次非法猎捕画眉鸟7只。该案系长三角示范区跨区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猎捕的典型案例,对构建长三角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共同体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发挥价值引领作用,以法治力量护航绿色低碳协同发展,为示范区生态一体化保护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少年是生态保护事业的未来力量,也是法治信仰的传承者。为培育法治“新苗”,将法治意识播种在少年心间,活动前期,在三地教育主管部门支持下,三地人民法院与东方绿舟共同举办“法绘江南·绿意未来”青少年环保法治作品征集活动,得到三地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征集到多幅描绘绿色生态、体现法治精神的优秀画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陆海佳表示:“孩子们用稚嫩的画笔、独特的视角和靓丽的青春色彩,描绘出对绿水青山的向往和对环保法治的理解。法治的种子正在新一代心中生根发芽。下一步,要持续推动示范区三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发展,推动法治教育与生态教育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更加贴近青少年。”

活动现场,青浦、吴江、嘉善三地人民法院及三地教育局共同为获奖同学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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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搬”进淀山湖畔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在东方绿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供述其在禁渔期内提供工具并伙同他人非法捕捞水产品800余公斤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逐一出示证据,完整还原了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全过程。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法庭调查严谨细致,举证质证层层深入,法庭辩论有理有据。

该案系发生在百姓身边水域的典型非法捕捞案件。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李瑜婷向旁听人员释法明理,强调“重点水域禁捕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红线,任何心存侥幸的非法捕捞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肃追究”。法官围绕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等核心法律概念,以案说法、逐条解读,阐释了法典中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精神,让原本抽象的法条在鲜活的案例映照下变得通俗易懂。

面对同学们提出的“禁渔期为什么不能捕鱼”“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向哪里举报”等问题,法官一一耐心解答,将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融会贯通。槌音落定,法理入心。此次巡回审判实现了司法审判的警示功能与法治宣传的教育功能同频共振,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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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青浦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法院的协同联动,做实做强联合巡回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裁判职能,广泛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联动各方凝聚生态保护治理合力。以此为新起点,三地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以一体化生态司法之力,护一江碧水、守万家绿意,让示范区的绿色底色愈发鲜亮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