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0月26日,清廷下旨将邮传部大臣盛宣怀革职,永不叙用。他离京时,京津铁路已经乱成一团,但盛宣怀最要紧的行李不是铺盖,而是几箱股票、地契和外国银行存单。
一个多月后,上海光复,沪军都督府查封盛宣怀在华界的产业,发现盛家在上海一地就有房产数十处,在轮船招商局、电报局、汉冶萍公司持有的股票,加上现款、公债,折合银两数目惊人。当时租界报纸估计,盛宣怀全部家产“约值二千万两,为全国冠”。这个数字如果属实,相当于宣统三年清政府财政预算收入的五分之一。盛宣怀做了三十年官,办了几十年洋务,最后把自己办成了清朝覆灭时中国最富的人之一。
关于这笔财富的确切数目,盛宣怀本人和外界一直各说各话。
1916年盛宣怀病死,盛家后人向江苏官厅报出的遗产总额是规元银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余两,其中五百八十万两拨入愚斋义庄。这是盛家自己认的数字,已经足够惊人。但外界普遍认为,盛宣怀在租界和外国银行还有大量挂名代持的资产,实际总额远不止此。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里的家产清册,户名五花八门,有“敦厚堂”“愚斋”“盛氏义庄”,也有英商通和洋行、日商三井洋行出面持有的股票和地产。有些产业连盛宣怀的后人都说不清来龙去脉。盛宣怀一辈子经手国家财政、企业股本、外债赔款,他的私人账本和官账混在一起,想查清楚,几乎不可能。
盛宣怀不是普通商人。他早年投李鸿章幕府,从轮船招商局会办干起,后来督办电报局、华盛纺织总厂、汉阳铁厂、萍乡煤矿、铁路总公司,官至邮传部大臣。
这些洋务企业有个共同特点,叫“官督商办”。朝廷给垄断、给政策、给垫款,商人出资本,盈利按股分红。盛宣怀既是官,又是商,既代表朝廷招股,又自己大量认股。轮船招商局早年靠官款起家,后来官款逐步归还,商股控制权落到盛宣怀等人手里。电报局尤其典型,线路建设有官方垫款,但盈利最好的商线归商股,盛宣怀名下电报局股票最多。
他在奏折里常说,自己“从未侵蚀公款”,但盛宣怀档案里的股息、花红、酬劳账目显示,他的财富增长与官方赋予的垄断权直接相关。这笔账,当时的御史弹劾过他,但李鸿章保他,慈禧也知道他有用,最后都不了了之。
盛宣怀保财的第一条路,是把资产搬进租界和外国银行。
他办洋务几十年,和汇丰、德华、正金、花旗等外国银行都有往来。铁路借款、电报借款、汉冶萍借款,都是他经手。所以他很早就在上海租界购置大量地产,把重要股票、债券存在外国银行保险箱。
武昌起义后,盛宣怀先躲进天津租界,再经青岛、大连去日本。人跑了,家产没有跑,因为家产本来就在洋人控制的地盘上。
上海光复后,沪军都督陈其美查封盛氏产业,租界工部局和会审公廨不配合,革命军能查封的只是华界部分房产,租界内的地契、股票、存单无法执行。盛宣怀在租界的很多房产,早在多年以前就由通和洋行、爱尔德洋行等英商代管,法律上不是盛家的名字。革命党封产业,封的是明面上的壳,盛家真正的家底在洋行和外国银行手里。
盛宣怀保财的第二条路,是拿国家命脉企业作筹码,跟南京临时政府做交易。
1911年底,南京临时政府军费奇缺,孙中山四处借款无门。盛宣怀人在日本,通过三井物产提出一个方案: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由日本借款五百万日元,其中二百五十万日元借给南京临时政府,南京政府则下令发还盛宣怀被查封的产业。
1912年1月底,孙中山批准了草约。消息一传出,临时参议院和国内舆论大哗,报纸直斥“盛宣怀卖厂保产”。2月,合同被迫取消。盛宣怀后来在《申报》刊登启事,说自己只是“为政府筹款”,并非为了私产。但盛宣怀档案里保存的电报底稿说得很明白:汉冶萍借款的条件之一,就是“盛氏私产,亦请一律发还”。私产两个字,是盛宣怀自己写进去的。这件事是盛宣怀保财史中最黑的一笔,也是他利用国家命脉企业为个人财产兜底的典型案例。
汉冶萍交易虽然失败,但盛宣怀与北洋袁世凯之间另有交易。袁世凯上台后,盛宣怀派人到北京活动,托旧交向袁世凯递话,表示愿意报效巨款,赞助民国。
1912年10月,袁世凯以大总统名义下令发还盛宣怀被查封的财产。盛宣怀同时呈文,表示愿捐银一百万元,作为赈济和水利经费。这一百万两,对盛宣怀来说只是零头,但换回的是上千万两家产的解封。
此后盛宣怀又多次向袁世凯政府报效款项,1913年回国后,他陆续收回了江苏、安徽等地大部分产业。当时《民立报》的评论说得很刻薄,大意是:盛宣怀用一百万买回千万家产,这笔买卖做得实在划算。盛宣怀自己则说“报效国家,以明心迹”。
盛宣怀保财的第三条路,是死后用慈善外壳把财产固定下来。
1916年盛宣怀去世前立下遗嘱,将约一半遗产拨设愚斋义庄,名义上用于赈灾、办学、医疗。这一手很高明:一方面可以洗刷“为富不仁”的骂名,另一方面义庄财产由盛氏家族理事会管理,仍然控制在子孙手里。
慈善基金在政治动荡中,比私人财产更难被没收。盛宣怀死后,盛家报给江苏官方的义庄资产是规元五百八十万两,占遗产总额四成以上。愚斋义庄后来确实办过一些赈灾和教育事业,但它的大头仍然是股票、地产和当铺,收益归家族支配。慈善是壳,财产是核。
盛宣怀能保住财产,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的私人财产和外国债权、国家债务纠缠在一起。
1911年5月,盛宣怀任邮传部大臣,主持川汉、粤汉铁路国有,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借款合同,总额六百万英镑,合同以两路收入为担保,由四国银行团经理。
革命党报纸当时就指控盛宣怀经手借款拿回扣。盛宣怀辩解合同“并无丝毫回扣”,但他家产清单中大量外国公债和银行存单,让这种辩解显得苍白。
更重要的是,铁路借款合同签订后,四国银行团为了保护债权,不断向革命政府和袁世凯政府施压,要求保护与借款有关的抵押品和经手人。
盛宣怀的私产和这笔外债之间有多少牵连,外人不清楚,但在四国银行团眼里,动盛宣怀的财产,就可能影响借款合同的执行。袁世凯和革命党都不愿得罪外国银行团,盛宣怀因此多了一层保护。这是半殖民地中国特有的保财逻辑:把自己的财产和外国人的利益绑在一起,中国政府的法律就奈何不了你。
盛宣怀从李鸿章时代就办赈,经手过大量赈款。办赈既是他积累名声的途径,也是他扩大财富的渠道。晚清有人议论,盛宣怀办赈,赈款之外另有生财之道,比如灾年低价买地、利用赈务免税运输、借慈善结下的人脉扩张生意。这些指责很难找到确凿证据,但盛宣怀晚年最看重的头衔之一,就是“历年办理义赈,活人无算”。这个名声,既是他的护身符,也是他财产的来源之一。
盛宣怀一生行事,始终在官、商、洋三者之间周旋,把朝廷的信用、外国的资本和自己的私产搅在一起。清朝覆灭时,他不是被动逃命,而是早有准备。
怎么评价盛宣怀最终保住巨额财富这个现象?
不能简单归结为他个人聪明。盛宣怀的财富能保住,靠的是晚清到民初几个制度性漏洞:官商不分,让他既能用权力赚钱,又能用钱买权力;租界和领事裁判权,让中国政府的没收令对他基本无效;列强在华利益需要他这样的买办代理人,他把自己的财产和日本、英国的债权绑在一起;民国初年财政破产,谁给钱谁就是朋友,他用一百万两报效就换回上千万两家产。这四条,缺一条,盛宣怀的财产都保不住。
与其说盛宣怀精明,不如说那个时代本来就为盛宣怀这样的人准备了退路。盛宣怀不是一个简单的贪污犯,也不是一个纯粹的企业家,他是晚清官商一体体制最典型的产物。
但是,盛宣怀的财富最终没有成为盛家的百年基业。
1927年以后,盛氏子孙开始打愚斋义庄财产的主意,官司打到江苏法院,闹成著名的豪门争产案。1931年,江苏省政府介入调查愚斋义庄账目,发现义庄资产已经大幅缩水,部分股票变成废纸,部分地产被抵押,部分款项下落不明。
后来抗战、内战、通货膨胀,盛家各房分到手的财产大多化为乌有,盛宣怀费尽心机保住的那笔巨款,最后在他自己的家族内耗和时代动荡中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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