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乡被放出来那天,袁亦方在法庭上说了句“律师制度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错案”。 可你要真以为李乡是靠这句话捞出来的,那你就被编剧骗了。先把事儿说清楚。 1979年,全国只有212名律师。 比现在北京朝阳区一个区的律师数量还少。 就在这年,南余县出了个案子。 中学老师乔至良跟自己内侄女魏三妹搞在一起三四年,情书没断过。 被老婆撞破之后,魏三妹被父母带回家,吞药自杀了。
人一死,通奸变强奸。 检察院按强奸罪起诉,要求判死刑。 李乡接手了这个案子。 他在法庭上一封一封念魏三妹写的情书——白纸黑字,你情我愿,不构成强奸。 李乡说:“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是被告人应有的权利,是我的使命。 ”话音刚落,烂菜叶和臭鸡蛋就砸上来了。 法院派下来一个张副院长,部队转业的,不懂法,就一句话:不枪毙,老百姓不答应。 乔至良判了死刑。 然后李乡被扣上“公然对抗组织”的帽子,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
一个普通律师,上哪儿接触国家机密去? 每次见乔至良,旁边都站着国家工作人员。 可上面的人就是要办他。 律所同事王本善,平时辩护词照着模板念,谁来都是“初犯偶犯、酌情轻判”那种老油条。 上面来人调查,他把李乡平日里说的话做的事一股脑全卖了,还顺嘴咬出了律所主任洪战胜。 洪战胜也被批捕了。
李乡被抓的消息传开,陈一众坐不住了。 他提前让李乡把委托书直接写在自己的白背心上。 李乡被抓后,他穿着这件背心跑去看守所要见李乡。 执勤的警卫直接端起了枪。 他硬往里闯,被摁住了。 然后也被判了重罪。
很多人说陈一众太莽。 可他心里门儿清——自己是中国政法大学派下来的实习生,分量比李乡这个“编外律师”重得多。 他进去,水花一定比李乡大。 杜晓辉疑罪从有被判死刑的案子他亲眼见过,邱阿桂杀夫被判死刑他亲眼见过。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李乡成为“第二个杜晓辉”。 那件白背心,是全剧最狠的镜头。 它告诉所有人:在南余县,一个律师替当事人做无罪辩护是可以被抓的;一个法学生替那个律师做辩护也是可以被抓的。
陈一众被关进去的时候,余高远在干嘛? 他去找了丁仲祥,把李乡这一年辩护的所有案卷一条一条摊开,证明李乡专业上没错——不能因为辩护意见和公诉方不一致就抓人。 听起来特正义对吧? 可他早就跟夏英杰说过——现在是中国法治走向规范的关键时期,如果救了李乡,就会立大功,就有机会留在最高检或最高院。 他希望夏英杰跟他一起留在北京。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他跟陆则铭的对话。 他认为李乡这个案子是个好事,甚至希望一审判李乡有罪,这样才能扩大影响,成为经典案例。 陆则铭当场回怼:“你咋不牺牲了? ”余高远说:“必要的时候我会牺牲。 ”陆则铭笑了。
后来余高远带着夏英杰回北京找老师周一仆和程兼济。 在北京办公室,领导夸他“敢于出头”,他接下了这份夸奖。 可当夏英杰提到陈一众的名字时,余高远马上低下了头——他不愿意让陈一众来分这份“功劳”。 陈一众在牢里挨打的时候,余高远在火车上偷亲了夏英杰。
张丽慧那边更直接。 她一句话没跟任何人商量,自己跑到电话亭给人民日报打了电话。 报纸一登,省城的律师一批批赶到南余县,说要替李乡做辩护。 可你以为李乡最后是靠舆论救出来的?
苏国盛是市里的领导,丁仲祥的上司。 丁仲祥本来对李乡的案子不支持判决,证据根本不足。 苏国盛却铁了心要李乡成为典型。 他派秘书去背调陈一众的家底。 查出来陈一众的父亲陈凡,刚刚官复原职,回到了上级司法单位。 陈凡是谁? 建国后第一批正统法学生,原本就是有能力的审判长,因为坚持司法独立的理念被错误打压,下放当了多年剃头匠。 这会儿刚被重新启用。
陈凡接到调函官复原职回北京、回最高法的同时,儿子被抓的消息也到了。 陈一众的母亲吴月娥带着记者直接冲到苏国盛车前,质问他为什么把儿子关起来。 苏国盛慌张的样子被拍了下来。 陈一众被放了出来。
袁亦方确实是国内顶尖大律师,由周一仆和程兼济两位老教授亲自邀请来压阵的人。 法庭上他说了一段话:“按公诉人的逻辑,律师替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就是包庇犯罪,那我今天替李乡辩护,是不是也该坐到被告席上? ”可袁亦方再厉害,走流程需要时间。 真正让苏国盛松手的,是陈凡官复原职这件事。
回头再看李乡被放出来这件事——陈一众用自己的自由当筹码去撬动局面,张丽慧用舆论把火烧大,余高远回北京搬救兵,袁亦方在法庭上守住底线。 可最后那一锤子,是陈凡官复原职之后砸下来的。 李乡得救了,可真正把李乡和陈一众从看守所里捞出来的,从来就不是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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