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建国初期面对国内经济恢复的复杂局面,和党内同志探讨对待民族资本主义的路径,当时党内确实出现过一种通俗的思路,通俗比喻叫“把猪养肥再杀”,也就是先放手发展私人资本,等国力强大之后再去改造。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整个国家的工业底子非常薄弱,现代工业占比很低,大量工厂、商贸掌握在民族资本家手里,国营经济主要来自没收官僚资本,想要恢复生产、解决就业,绕不开私营工商业这一块。

七届二中全会就已经定了大方向,对于民族资本主义,实行利用、限制的政策,允许它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范围内发展,但不能放任无限制扩张。建国最初三年,也是照着这个思路走,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利用私营工厂的产能恢复经济。当时有一部分干部产生一种简单化的想法,既然政权掌握在我们手里,不妨再多放宽尺度,让私人资本充分发展,把经济盘子做大,等到国家工业化基础打牢,再动手把资本收回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想法用大白话讲就是“先养肥,以后再收”,还出现了“养猪”的通俗比喻,这个说法流传开来,也传到了毛泽东那里。

要放在当时的现实环境去看,这套想法看上去很省事。刚刚打完多年战争,国家缺工厂、缺技术人员、缺懂经营管理的干部,如果完全靠国家从零建设,速度慢,负担很重。如果借助民间资本,不用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就可以拉动生产、吸纳失业工人,物价、市场都能活跃起来。不少人觉得,政权在人民手上,主动权就在我们这边,将来想收随时可以收回来。但毛泽东并不认同这种简单化的逻辑,他不否定现阶段要利用资本主义的积极作用,但是反对无条件放任,不认同“养肥之后随便就可以收走”的判断。

他当时的看法是,物质层面的企业资产,将来可以通过政策、赎买的方式完成转变,但是资本带来的思想影响、社会力量,不是你想收就能一并收走。资本壮大之后,会形成对应的社会势力,会不断向政策、市场渗透,会滋生投机、腐化,会冲击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不是说你想什么时候收,就一定能稳稳当当收回来。建国初期已经出现过现实教训,银元之战、米棉之战,部分资本家囤积物资哄抬物价;抗美援朝时期,少数不法商人偷工减料,供应劣质物资,这些事情已经能看到资本逐利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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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赎买,不是等到资本无限膨胀之后再动手,而是边利用边限制边改造,一步步改变生产关系。国家通过四马分肥、后期定息,再加上保留资本家原有高薪待遇,全部赎买相关合计三十多亿元,并不是一次性拨付现金,实行四马分肥、定息制度,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改造企业同时也改造人,资本家经过学习之后很多转变成为国家建设的工作人员。这样做,既发挥私营工商业的生产能力,又避免资本势力过度膨胀,减少社会震荡,平稳向社会主义过渡。

也要分清,不能把这段历史简单理解成完全排斥私营经济。新民主主义时期,私人资本合法经营是受到保护的,《共同纲领》写得很清楚,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允许存在发展,只是不允许不受约束地野蛮扩张。三反五反打击的是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不是所有民族工商业。改造过程当中,也出现过后期步子过急的问题,中央也做过调整纠正。

现实当中,资本一旦做大,就会生成对应的社会力量,不会完全顺从政权的安排。五十年代的这套选择,是在旧中国一穷二白的基础之上,权衡现实利弊得出的结果。很多人喜欢拿简单的“养肥再收割”设想讨论经济,却忽略物质资产容易处理,但资本带来的社会影响很难简单一纸命令消除。这段历史,也不是某一个人单独拍板,是中央集体调研、反复讨论之后形成的政策,一步步走出和平赎买这条独属于中国的改造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