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一名16岁少年小华,深夜和表哥没打招呼就溜进养殖场钓鱼,抬鱼竿时没把控好力度,鱼竿碰到上方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事后小华父母把供电公司、养殖场告上法庭,一共索赔107万多元。

相关文书显示,高压线高度达标,但电力公司警示牌不够醒目,没能有效阻止人靠近;养殖场明知上方有高压线,也没做好隔离阻拦。一审按高压触电无过错责任,判供电方承担 40% 责任,由保险赔 42 万余元,养殖场承担 5% 赔 5 万余元。

电力公司和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考虑到小华深夜私自闯入、无视安全隐患,家长也没尽到看管义务,双方过错才是事故主因,于是二审改判电力公司只担 25% 责任,保险赔付 27 万余元,养殖场 5% 的赔偿金额维持不变。来源 |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