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安全出行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这名驾驶人就因为酒后驾驶
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8月5日8时许,平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辅警在霞光路开展例行检查时,对一名货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车属于营运车辆。
驾驶人潘某某称,凌晨时其和两个老乡吃夜宵,期间喝了一些啤酒。次日晨起自觉身体无恙,误以为酒精已代谢完毕,心存侥幸驾车前往工业园营运,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潘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一
什么是“隔夜酒”
“隔夜酒”是指驾驶人在前一天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就驾车出行,但实际情况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
二
对“隔夜酒”的误区
酒驾(醉驾)的认定以酒精测试结果为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三
如何避免“隔夜酒”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有饮酒,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饮酒量、时间做出判断。
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或者近期有用车的需要,建议在前一天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法律链接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
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各有不同
人醒不等于酒醒
即使你觉得自己完全清醒
体内也还可能有残留的酒精没有代谢完
如果第二天需要开车
建议前一天不要喝酒
守住“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保护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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