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我娶了五十二岁的林教授。

婚宴设在母校学术交流中心的二楼,来的多是些穿着素雅的学者,偶尔也有几个西装革履的商人。我站在台上往下看,底下的人头攒动,却各自扎堆,分明是两个世界。我妈坐在第一桌,手里攥着纸巾,笑得勉强。我爸没来。

林若云站在我身边,穿着深灰色的旗袍,头发盘得一丝不苟。她的手心温热干燥,悄悄捏了捏我的手指。我侧头看她,她微微笑了,那笑容里有历经世事的从容,也有几分我看不太懂的复杂。

司仪请她致辞,她接过话筒只说了一句:“感谢缘分,让我在知天命的年纪,还能遇见愿意共度余生的人。”台下掌声稀落,但我听得出其中有真心。

散场后我们回到学校家属区那套两居室。房子不大,书却多得从客厅堆到阳台。她弯腰换鞋,动作有些迟缓,腰间盘突出的旧疾让她的脊背不再那么挺直。我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她时的样子——她站在讲台上,右手捏着粉笔,左手翻着泛黄的书页,阳光从窗户斜进来,落在她灰白的鬓角上,那一刻我觉得她周身都在发光。

那是三年前。我刚结束一段五年的感情,前女友最后扔给我一句话:“陈默,你永远长不大。”我赌气似的报了母校的研究生课程,第一堂课就是林若云的《现当代文学批评》。她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回头对我们说:“我比你们大不少,叫老师就行,不用加‘老’字。”全班都笑了,我也笑了,笑着笑着就栽进去了。

收拾完婚宴带回的东西已经快十点。她去洗澡,我坐在客厅沙发上,听见浴室传来的水声,心里像有只兔子在跳。不,不是那种新婚夜该有的悸动,是忐忑。从领证到现在,我们还没真正同居过。她有很多习惯我不了解,我有许多毛病她也未必清楚。这试婚是我妈提的,原话是“先试试,不合还能散”。林若云居然同意了。

浴室门开了。她穿着棉质睡裙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脸上还泛着热水蒸过的红润。五十二岁的女人,皮肤已经松弛了,眼角有密密麻麻的细纹,但我就是觉得她好看。

“去洗吧。”她说。

我应了一声,从她身边擦过,闻到她身上淡淡的六神花露水味道,心里忽然安定了一些。

等我洗完出来,她已经坐在书桌前戴着老花镜看论文。见我出来,她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陈默,过来坐。”

我在床边坐下,她拉了把椅子坐在我对面,中间隔着一臂的距离。这样的坐法让我想起答辩那天,她也是这样坐在我对面,严肃地问我论文的核心论点是什么。

“今晚有三件事想跟你商量。”她开口了,声音平稳,像是在课堂上宣布作业要求,“算是我们这段试婚期的约定。”

我点头,手心开始出汗。

“第一,”她竖起一根手指,“每周二和周四晚上,我需要独自待在书房。不管你在家做什么,都不要敲门,也不要给我发消息。除非房子着火,或者你进医院了。”

我愣了一下。这和我想象的“要求”差了十万八千里。

“第二,”她竖起第二根手指,“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我要回我儿子那边住两天。你不需要陪同,也不用接送,我自己坐地铁过去。”

她有个儿子,二十四岁,在另一座城市读博。这事我知道,但从没听他提过更多。

“第三,”她停顿了两秒,看着我的眼睛,“如果你哪天觉得后悔了,觉得这样的婚姻跟你想象的不一样,直接告诉我。不要冷暴力,不要出轨后再来跟我道歉。我们好聚好散。”

她说完这三条,空气安静了很久。窗外有只猫叫了两声,又没了动静。

“就这些?”我问。

“就这些。”

“那……你呢?”我喉咙有点发干,“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

她笑了笑:“暂时没有。以后想到了再说。”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在身边呼吸均匀,偶尔翻个身,手会无意识地搭过来,又很快收回去。我看着天花板上跳动的路灯影子,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个念头:她为什么要这样?

第二条我能理解,儿子毕竟是亲生的,血脉连着割不断。第一条也勉强说得过去,搞学术的人需要整块时间。但第三条算什么?还没开始就想好了怎么散?

我越想越清醒,索性爬起来去厨房倒了杯水。路过书房时,我看见门缝下透出一线光——她明明是关了灯才上床的。我贴过去听了听,里面传来极轻的翻书声,还有一声很克制的叹息。

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起来了。厨房里飘着小米粥的香味,她背对着我站在灶台前,头发扎成低马尾,露出后颈上一颗小小的黑痣。

“醒了?”她没回头,“粥马上好。”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她。晨光从窗户洒进来,她整个人笼在一层淡金色的光里。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她昨晚那三条要求里藏着什么——不是推开我,是保护她自己。她这把年纪了,比我多走了一轮人生,见过太多开始热烈结尾潦草的故事,她只是给自己留了条退路。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她的身体僵了一瞬,然后慢慢软下来。

“第二条,我陪你去行不行?”我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我不进去见你儿子,就在楼下等你。”

她没说话,手上的勺子停了很久。最后她用很低的声音说:“再说吧。”

粥煮好了,她把碗端到桌上,给我剥了个咸鸭蛋。蛋黄的油流到手指上,她习惯性地舔了一下,又觉得不雅观,赶紧抽了张纸巾擦手。这个小动作让我心里发酸——她在我面前还是放不开,像只警惕的猫。

上班路上我收到她发来的消息:“昨晚睡得好吗?”后面跟了个微笑的表情。

我想了想,回她:“不太好,在想你提的那三条。”

“哪条最让你睡不着?”

“第三条。”

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过来:“傻瓜,第三条是假的。真要分,我不会说出来。”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直到绿灯亮了后车按喇叭催,才回过神来。车流里我忽然很想掉头回去,抱着她把昨天晚上欠的那句“我爱你”补上。可我没有。我知道她这会儿已经换上正装去学院了,周五上午她有本科生的课,站三个小时都不会喊累。

我和林若云之间,最大的问题从来不是十六岁的年龄差,是她永远绷着的那根弦。她把日子过成了一场精确的学术会议,每个环节都安排得明明白白,连走神的时间都要提前预约。而我呢?我活得太随便了——袜子能攒一周洗,冰箱里的菜坏了才想起来扔,情绪上来了可以半夜开车去海边看日出。

这两种活法放在同一个屋檐下,就像把汽油倒进了墨水瓶,不相溶,还容易炸。

第一次炸是在试婚第二周的周四。

那天我提前下班,买了她爱吃的糖炒栗子回来。六点半到家,她果然在书房里。我看了眼手机——周二、周四,书房时间。我把栗子放在茶几上,打开电视调成静音,百无聊赖地刷短视频。

刷到快九点,我实在忍不住了。隔着门给她发了条微信:“饿不饿?我煮了面。”

没回。

又过了半小时,我听见书房里传来椅子挪动的声音,然后是她打电话的声音——很小,但隔音不好,隐约能听见“教案”“评估”“周老师”之类的词。我靠在书房门边的墙上,等她说完了才敲门。

“栗子买了,在茶几上。”

门开了一条缝,她探出半个头,老花镜推到额头上:“谢谢,你先吃,我还有点东西要收尾。”

“几点了你知道吗?”

她看了眼表:“八点四十。”

“快九点了。”

“我知道。”她语气还是平的,但嘴角已经绷紧了,“你先休息,我忙完就来。”

门又关上了。我站在门口,盯着那扇深棕色的木门,忽然觉得我和她之间隔着的不是这扇门,是十六年。十六年里她习惯了独处,习惯了用工作填满所有缝隙,习惯了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时间。而我这个突然闯进来的人,要求她分出时间来“生活”,在她看来可能跟无理取闹没两样。

那天晚上我等她等到十一点。她出来的时候,栗子已经凉透了,我一颗都没动。她坐在我旁边剥了一颗,塞进嘴里嚼了嚼,说:“凉了就不好吃了,别浪费,明天我给你做栗子鸡。”

我没接话,站起来去卧室睡觉了。她跟进来,站在床边脱衣服,脱到一半忽然停住:“陈默,你生气了吗?”

我背对着她:“没有。”

“你撒谎的时候耳尖会红。”她爬上床,从我背后靠过来,手臂环住我的腰,“对不起,我的习惯不太好改。要不……周四的书房时间改成单周一次?”

我没转身,但手覆上了她的手背。她的手很凉,指关节有轻微的变形,是常年握笔落下的。

“不用改,”我说,“但你能不能……偶尔也愿意被我打扰一下?”

她把脸埋在我后背上,闷闷地“嗯”了一声。那声“嗯”很轻,轻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

后来我才知道,她那晚并不是在写论文——是在给周老师写推荐信。周老师是她带了三年的硕士生,申请了国外的博士,时间紧迫。她连晚饭都没吃,赶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七点就把电子版发出去了。这些她没告诉我,是我后来翻她电脑时才看见的。

真正让我懂得那三条要求的含义,是在婚后的第三个月。

那是个周六,原本说好一起去超市采购。早上起来她接到一个电话,听语气是她儿子打来的。她走到阳台上接,把推拉门关得严严实实。我隔着玻璃看她,她弓着背坐在小马扎上,一只手握着手机,另一只手无意识地揪着绿萝的叶子。那个姿势让我想起被老师训话的小学生。

电话打了快一个小时。她进来时眼圈是红的,但表情很平静:“我今天不能去超市了,得去趟邻市。王烁那边有点事。”

王烁是她儿子的名字。

“什么事?严重吗?”

“没什么,”她低头找拖鞋,“他女朋友跟他闹分手,他情绪不太好,我过去看看。”

“我陪你去。”

“不用,”她抬手挡了一下,“你去了反而不好。”

我还想说什么,她已经进了卧室开始收拾东西。二十分钟后她挎着那个旧帆布包出来,换了身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重新梳过了,还涂了点口红。五十二岁的女人去见二十四岁的儿子,要打扮得像四十二岁。

“几点回来?”

“看情况。”她换了鞋,走到门口又回头,“冰箱里有排骨,你自己炖汤喝。”

门关上,楼道里传来脚步声,越来越远。我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忽然意识到这屋子少了她的声音之后有多大。打开冰箱,排骨用保鲜膜包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盒切好的葱姜蒜。

我给她发了条微信:“到了告诉我。”

她回:“好。”

中午十二点我做了个番茄炒蛋,一个人坐在桌前吃。下午看了部电影,没看进去。晚上七点又给她发消息:“吃饭了吗?”

这次过了半小时才回:“吃过了,王烁带我去吃了火锅。”

晚上十点,我又发:“今晚回吗?”

这回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了。十一点十七分,手机亮了:“今晚不回了,他情绪还不稳定。明早回。”

我盯着那条消息,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很久,最后只打了三个字:“注意安全。”

那晚我又失眠了。不是生气,是空。我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她第三条要求里那个“好聚好散”的分量——她早就预判了这种时刻,她儿子需要她的时候,她一定会走,而我只能等在原地。这种无力感比吵架更磨人。

第二天中午她才回来,脸色很差,眼下乌青一片。我把炖好的排骨汤端给她,她接过去喝了两口就放下,说没胃口。我坐过去想抱她,她往旁边躲了一下,这个动作像根针扎在我心上。

“你儿子……还好吗?”

“嗯,好点了。”她把碗推到一边,“陈默,如果我以后周末常去他那边,你会不会介意?”

“不会。”我说,但我自己都听得出语气里的勉强。

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种我又一次让她失望的了然。她没再说什么,站起来往书房走:“我睡会儿。”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但我听着却像一记重锤。我坐在沙发上,排骨汤从热放到冷,表面凝起了一层油膜。窗外的太阳明晃晃的,屋里却冷得让人发抖。

下午三点她睡醒了,出来时看见我还在客厅坐着,愣了一下。她走过来坐到我旁边,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是她先开口:“陈默,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要跟我结婚?”

“因为我爱你。”

“你爱我什么?”

“爱……”我忽然卡住了。爱她的博学?爱她的优雅?爱她讲课时的风采?这些都对,但又都不够。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爱的一直是讲台上那个光芒万丈的林教授,不是这个会被儿子的电话逼到阳台角落、弓着背揪绿萝叶子的林若云。

“你爱的是你想的那个我,还是我本人?”她轻轻问。

我看着她,看着她的眼袋,她灰白的发根,她手指上那些洗不掉的墨渍。然后我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我爱的……是需要我陪的那个你。”

她别过脸去,肩膀微微抖了一下。过了很久她才转回来,眼眶是湿的,但没掉眼泪。她就这样红着眼睛对我笑了一下:“那你陪我去阳台坐会儿?”

那天下午我们并排坐在阳台的小马扎上,膝盖碰着膝盖。她跟我讲了很多以前的事——她二十五岁结婚,二十七岁生子,丈夫是她的大学同学,三十五岁那年查出了胃癌,从确诊到走只有四个月。她一个人带王烁到十八岁,然后王烁去读大学、读研、读博,越走越远。她说王烁小时候特别黏她,每晚都要听她讲故事才肯睡,现在给他打电话,说五分钟他就嫌长了。

“他昨天跟我哭,说他女朋友嫌他太忙不够体贴。”她的声音淡淡的,像在讲别人的事,“我听着,忽然觉得这句话好熟悉。他爸当年也这么跟我说过,在他们关系最差的那几年。”

我搂住她的肩膀。她的身体很轻,骨头硌着我的掌心。

“所以你那三条要求,是怕重蹈覆辙?”

“有一部分是。”她把头靠在我肩上,“还有一部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另一个人朝夕相处。我已经一个人住了十七年,习惯了夜里不关灯,习惯了用看书来消化情绪,习惯了难过的时候不跟任何人说。我怕你受不了,也怕我受不了。”

“那现在呢?”

她抬起头看我,夕阳正好落在她脸上,把那些皱纹染成了金色:“现在慢慢试吧。你不是说要陪我吗?那就慢慢试。”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有了夫妻之实。很生涩,她身体紧绷得像张满弓,我笨手笨脚地试探了很久她才慢慢松懈下来。事后她靠在我怀里,忽然说了一句:“陈默,你吓到我了。”

“怎么了?”

“我本来以为我不会再需要这种……”

她没说完,但我懂了。我收紧手臂把她箍在胸口,下巴抵着她的头顶:“那就试着需要一下。”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下去了。周四的书房时间依然雷打不动,但有时她会主动开门出来倒水,顺便在我后脑勺上拍一下。周二照旧是她一个人安静待着,我学会了提前给她泡好茶放在书房门口,也不敲门,发条微信:“茶放在门口了。”

她回:“收到了,谢谢陈先生。”

后来“陈先生”变成了“老陈”,再后来变成了“喂”。

真正让我蜕变的,是那年冬天的一件事。

十二月底,王烁又闹了一次。这回不是女朋友分手,是他自己的论文开题被导师打了回来,说他选题没新意,要推倒重来。他在电话里冲他妈吼:“你当年不是说做学问最要耐得住寂寞吗?我耐了三年了,有什么用?”

林若云接完电话就坐在沙发上发怔。我过去给她倒了杯温水,她摆摆手没喝。那天是周三,按规矩不是她的独处日,但她默默走进书房把门关上了。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转身出了门。开车去菜市场买了条活鲫鱼,又去药店买了点黄芪当归。回到家她还没出来,我把鱼杀了炖上汤,小火煨了两个小时。汤快好的时候我给王烁打了个电话,那是我第一次主动联系他。

他接起来语气不太好:“谁?”

“我,陈默。”

沉默了几秒:“有事?”

“你妈给你炖了汤,最近降温了,她腰不好,你要不要周末回来喝一碗?”

那边又沉默了,这回更长。最后他说:“……我开题还没改完。”

“那就改完了再喝,汤给你留着。”

“陈默,”他忽然叫我全名,“你对我妈到底是不是认真的?”

我把煤气灶的火调小了一点:“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你们差了十六岁。”

“我知道。”

“我妈她……”他顿了一下,“她挺不容易的。我爸走的时候我才七岁,她白天上课晚上改作业改到一两点,我半夜醒过来她还在灯底下坐着。后来我长大了要走,她也没拦我,就说了句‘好好吃饭’。我上个月跟她吵架挂了电话,她又发短信过来,还是那四个字,好好吃饭。”

我听着,鼻子忽然有点酸。

“王烁,”我说,“你妈现在有人给她做饭了。”

电话那头传过来一声很轻的抽鼻子声。然后他说:“我周六回去。”

挂了电话我把汤盛出来放在保温壶里,敲了敲书房门:“王烁周六回来喝汤,你记得去接他。”

门开了,她站在门后面,眼眶红得像兔子。我伸手把她拉过来,她额头抵在我胸口,闷声说了句:“你给他打电话了?”

“打了。”

“他说什么?”

“他说……他好好吃饭。”

她噗嗤一声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三十七岁的我和五十二岁的她抱在我家的小厨房里,汤在灶台上咕嘟咕嘟地响,窗外的北风呼呼地刮。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人生里有些东西比爱情大,比婚姻大,比十六岁的年龄差更大——那是两个人试着把自己最脆弱的那部分交到对方手里。

王烁周六真回来了。高高瘦瘦的小伙子,眉眼跟他妈很像。他站在门口有点局促,我给他拿了拖鞋,说:“汤在灶上温着呢。”

他“嗯”了一声,换了鞋进去。林若云从书房出来,母子俩隔着客厅对望了三秒,然后王烁走过去,一把把他妈抱住了。一米八四的大个子,把他妈整个人裹在怀里。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听见他喊了一声“妈”。

那声“妈”里带着点委屈,又带着点撒娇。林若云拍着他的背,跟哄小孩似的:“好了好了,多大人了。”

吃饭的时候王烁闷头喝了两碗汤。他忽然抬头说:“妈,陈……陈叔对我挺好的,你眼光还行。”

我和林若云对视了一眼,都笑了。她筷子上的鱼差点掉桌上。

那天晚上王烁住在了书房里,他睡折叠床,他妈给他抱了床厚被子。我路过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声音,王烁在问他妈:“你跟他在一起高兴吗?”

她沉默了几秒:“高兴。”

“那就行。”

我赶紧走开了,怕自己站那儿偷听被发现。回到卧室坐在床边,心口涨得满满的,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生根发芽。

其实细想,我和王烁之间也只差十二岁,算同龄人。但他那声“陈叔”一叫,我忽然就有了当长辈的自觉。原来婚姻真的会让一个男人一夜之间老下去——老到愿意放下那些年轻气盛的东西,老到学会给一锅汤等凉的时间。

日子又过了半年。我的公司接了个大项目,连着加班两个月,经常凌晨才回家。每次推开门,客厅总亮着一盏小壁灯,桌上用罩子扣着饭菜。有时候太晚了饭菜凉透,我热着吃的时候她会从卧室出来,披着睡衣靠在门框上看着我,也不说话,看完又回去睡。

有一天我凌晨两点才回来,桌上是她包的馄饨。我吃了两口,发现馅儿是荠菜的——她上周跟我逛菜市场,我随口说了句小时候我妈常包荠菜馄饨,她就记住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正在阳台上给花浇水。我从背后搂过去,她身上那件旧棉睡衣的布料蹭着我的脸颊,柔软而温暖。

“林老师,”我在她耳边喊,“你最近怎么不问我后不后悔了?”

她手里的水壶顿了一下:“那……你后悔吗?”

“你看我这样像后悔的吗?”我把脸埋在她颈窝里,“你第三条要求,现在还算数吗?”

她转过身来,双手捧住我的脸看了半天,像在端详一件文物:“算数,但用不上了。”

“为什么?”

“因为你把第二条和第一条都破了。”她嘴角翘起来,眼睛弯弯的,“我现在周四有时候也不想关书房门了,而且上个月我让王烁加了你微信。”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然后我们就在阳台上接了个吻,晨光打在我们身上,楼下有早起的学生在背英语单词,声音一串串的,像珠子落在地上。

那天晚上下班回来,我发现书房里多了张折叠桌,桌上放着两把椅子。她坐在其中一把上,面前摊着学生的作业。见我进来,她推了推老花镜:“以后你要是想待,就坐那边,不影响我。”

我拉开另一把椅子坐下。桌上放着我之前落在这儿的笔记本电脑。我们各自忙各自的,偶尔她改累了会站起来活动腰,顺手给我杯子续上水。书房里安安静静的,只有翻书声、键盘声,还有窗外偶尔传来的鸟叫。

那是个普通的周三晚上。但我坐在那把椅子上敲完最后一行报告,抬头看见对面的人戴着花镜、低头皱眉批注论文的样子,忽然想起三年前第一次见她时那个阳光里的侧影。

她老了。三年时间在她脸上又添了几道纹,但那种让她在人群里发光的笃定,一点没变。

不同的是,以前她在讲台上,光打在她一个人身上。现在光打在我们两个人身上。

我从桌上拿了个便利贴,写了句话贴在她手边:“林老师,今晚能不能早睡?”

她瞥了一眼,在下面回了一行字:“十点,我要听完这组论文。”

我写了第二张:“那我能申请陪听吗?内容不限,你不念稿就行。”

她扫了一眼,笑着把便利贴揉成团扔进纸篓。然后她清了清嗓子,真的开始念了:“这位同学的论文写了《围城》里的婚姻观,但我觉得他对钱钟书笔下那种‘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理解还是浅了……”

她的声音像砂纸打磨过的旧木头,微哑、笃定,每一个字都落在它该在的位置上。窗外夜凉如水,屋内灯光如昼。我靠在椅背上听着,手里的笔不知不觉停了。

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能过多久——她六十二岁的时候我才四十六,她七十的时候我才五十四。将来她先走一步的时候,我得一个人在这套两居室里待很久。这些事我后来一个人开车的时候想过,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也想过。

但我没跟她提过。因为有一回我旁敲侧击问她怕不怕老,她正往面包上抹黄油,头也不抬地说:“怕什么,老了你还在就行。”

那一刻我就决定了,往后余生,她提的那三个要求我全接住了。第一条她说了算,第二条我陪着走,第三条——她放心,我永远不会开口提那三个字。

不是不会后悔,是不会说。

因为我清楚知道,三十六岁这年娶她的决定,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事。

又过了一年,我们的试婚期结束了。没人提起这件事,但所有人都默认了——我妈在家族群里发红包,备注写“正式欢迎儿媳”;王烁中秋寄了盒月饼,收件人写的是“陈默 林若云(收)”;我们学校保卫科的大爷见了我都改口叫“林老师家属”。

试婚当晚她提的那三条要求,后来成了我们家流传最广的笑话。每次有朋友来家里吃饭,喝到微醺的时候她都会主动说起来:“你们不知道,我们陈先生那时候被我吓得一晚上没睡着。”

我就接话:“你那是不知道,第三条才最吓人。”

“现在呢?”朋友们起哄。

我看看她,她也正看着我。我举起酒杯:“现在三条变一条——我陪她到老。”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然后爆出更大的起哄声。她拿筷子敲我的碗:“肉麻。”

但她的手从桌子底下伸过来,紧紧攥住了我的。

那天晚上客人散了,我收拾碗筷,她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从前的她不会主动开电视,嫌吵。现在她看了半集狗血家庭剧,还抹了把眼泪。

我过去搂着她,她顺势靠进我怀里:“陈默,你说我当年要是没提那三条,咱俩还能过到今天吗?”

我认真想了想:“说不定能,但肯定没现在这么……结实。”

“结实?”

“就是那种互相知道底牌之后的踏实。”我低头亲了亲她的发顶,“你提那三条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把我当自己人了。只有面对自己人,才会先把丑话说在前头。”

她仰头看我,眼角还有泪花,但嘴角是翘着的:“你那时候不是吓得一晚上没睡吗?”

“那是吓的吗?那是太高兴了。”

她捏起拳头捶了我一下,没用力。电视机里的家庭剧还在播,男女主角抱在一起哭得稀里哗啦。我们俩窝在沙发上,膝盖抵着膝盖,谁也没再说话。

窗外又传来那只猫的叫声。我忽然想起来,试婚那晚也是这只猫在叫。一年多了,它还在。

我也还在。

她也在。

这大概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朋友们,如果是你,在试婚当晚听到伴侣提出这样的三个要求,你会接受吗?你心里那晚能睡着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