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发布(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津南区征补告字〔2026〕11号),公告中显示,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集体土地0.0053公顷(合0.079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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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津南区征补告字〔202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集体土地0.0053公顷(合0.0795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文苑路跨双白引河桥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文苑路跨双白引河桥涵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白塘口村城市、西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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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地补偿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235.5万元/公顷,计1.2481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二)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经被征地村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灌木34m2,产权人为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经产权人确认,不涉及补偿。

(三)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本次征收土地地类为未利用地,不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

五、办理补偿登记有关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六、申请听证事项、异议反馈渠道和意见提交方式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6年9月6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邮编300350、联系电话:88510026)

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公告期内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七、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公布。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将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待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申请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补偿登记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附: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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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来源:海柳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