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主动报告身边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将第二十九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1月,鹤壁瑞奇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熔炉附近有积水,熔炉中高温金属液体遇水易发生爆炸,存在安全隐患。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二:2026年3月,平顶山伟太纺织品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制帽一厂检验组前整烫机台多个启动按钮均使用红色急停按钮,此问题易导致员工错误操作造成烫伤或挤压事故。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三:2026年7月,漯河市舞阳县威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经过反应釜时发现反应釜压力异常波动,如不及时处置,极可能发生事故。该员工立即上报,公司接报后及时处理,依据规定奖励该员工2000元。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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