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报道,据称,这名 44 岁的女子对一名男子实施了性侵犯,该男子是她当时的伴侣认识的。当时,这名男子正在客厅沙发上睡觉,女子对他进行了性行为。
一名来自伦弗鲁郡的女子在格拉斯哥一辆公交车上性侵了一名青少年,之后又性侵了一名正在睡觉的男子,被判入狱。
本周早些时候,埃娃·诺萨尔斯卡在格拉斯哥高等法院认罪后,被判处21个月监禁。这位44岁的女子被控于2023年9月19日,趁一名男子在客厅沙发上熟睡时对其进行性侵犯,该男子是她当时伴侣认识的。
据称,该男子醒来时发现诺萨尔斯卡赤身裸体正在进行某种行为,他大喊“不”,并要求她停止。之后,她的前伴侣进入了房间,随后她离开了住所。
沃森法官在宣判时指出,诺萨尔斯卡声称自己“醉得不省人事”,对事件没有任何记忆。他说:“虽然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案件,但本法庭处理男性为了满足私欲而性侵熟睡女性的案件并不罕见。”
“本法庭始终将此类行为视为极其严重的罪行。我认为,仅仅因为本案中性别互换,并不意味着法庭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学术研究表明,男性遭受女性性侵犯时,其所受的心理创伤可能与女性受害者相当。因此,我打算以与男性性侵犯熟睡女性时完全相同的方式来处理此案。”
此前,《格拉斯哥现场》曾报道,诺萨尔斯卡在格拉斯哥一辆公交车上当着震惊的乘客的面侵犯了一名13岁男孩。格拉斯哥地方法院获悉,2024年2月9日,当时42岁的诺萨尔斯卡在东区一辆公交车的上层试图坐在一名男乘客的腿上,随后袭击了这名男孩。
当时处于醉酒状态的诺萨尔斯卡在惊恐的乘客开始呼救、公交车停下后逃离了现场。她逃离现场后被捕,并被判入狱13个月。
法官继续说道:“我必须判处一个既能满足惩罚、保护公众和威慑需求,又能起到改造作用的刑罚。我考虑到你之前的犯罪记录。近年来,你曾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你的犯罪记录显示,你曾多次因殴打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定罪,也曾在保释期间再次犯罪。我还了解到,你最近因包括性侵犯在内的案件被判处13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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