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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频繁遭遇社保、医保系统提示异常,每个月都被系统提示自己为“死亡状态”,需要反复自证存活并持续了四年多时间,最终发现竟是由于殡仪馆登记失误造成。如此情形可以要求殡仪馆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吗?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该起人格权纠纷案,判决被告某殡仪馆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元。

2019年3月,张某为去世父亲办理火化手续,工作人员录入死亡信息时错填成张某本人身份。直到2023年9月,通过市民热线核查才找到问题根源,相关信息才完成更正。

张某将殡仪馆诉至法院,索要交通费以及5.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殡仪馆认可失误仅口头道歉,但拒绝赔偿。

北京大兴法院审理认为,错误登记给张某造成长期生活不便与精神困扰,虽无交通费、就医相关证据,但结合过错程度与实际影响,酌定判决殡仪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元,驳回交通费诉求,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微博@浪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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