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 A会长称邻宅施工侵害汉江景观权,5月14日申请停工。
  • 法院认定景观权受影响,但因主体完工且非正前方,驳回申请。
  • B会长住宅总面积2141.19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层,预计12月1日完工。
  • A会长已提起抗告,并另诉龙山区区长,质疑建筑许可无效。
  • A会长2009年也曾因景观权胜诉,最终对方降高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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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龙山区汉南洞豪宅区近日因“汉江景观权”引发争议。

韩国法律界15日消息,某建筑公司会长A声称,B会长在其住宅附近建造独栋住宅,侵犯了他住宅的汉江景观权。今年5月14日,A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停止施工的临时处分。

目前,B会长正在A会长住宅旁的一块空地上兴建独栋住宅。该建筑总面积为2141.19平方米,设计为地下2层、地上2层。工程自去年4月启动,预计今年12月1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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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此申请的法院认定,该工程确实对A会长住宅的汉江景观权有所影响。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施工地点并不在A会长住宅的正前方,而是位于斜对角,因此景观未完全被遮挡。此外,由于主体结构已经完工,停止施工已无实际意义,法院于上月27日驳回了申请。

A会长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已提起抗告,案件将由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

A会长还指出,B会长的建筑许可程序存在问题。今年6月,A已向首尔行政法院起诉龙山区区长,要求确认对B会长住宅的建筑许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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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施工的B会长住宅位于斜坡地带,前后都有道路。根据现行《建筑法》,若土地连接两条以上道路,建筑物高度应以最宽的道路为基准计算。但A会长方面主张,B会长选择了地势较高处的一条较窄道路作为基准,从而非法提高了建筑物高度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9年,A会长也曾因汉江景观权受侵害,申请停止C会长住宅施工,并引发法律纠纷。当时法院支持了A会长,认为C会长住宅会遮挡A会长住宅的汉江景观。最终,C会长同意降低新建住宅高度,纠纷得以解决。

作者:韩英元

来源:한남동 재벌가 회장님들의 분쟁 "내집 한강뷰 가렸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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