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医疗损害纠纷案落下审判帷幕。四川一名孕妇胎心监护检出异常紧急入院待产,胎儿已经发出宫内缺氧预警,医院迟迟没有安排紧急剖宫产,手术拖延整整四天,最终胎儿宫内窒息离世。事后该院多名医护人员多次篡改电子病历,致使医疗过错鉴定无法开展,法院判定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据悉,2024年10月17日,当事产妇产检显示胎心监护数据异常之后,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办理住院。产科诊疗规范明确,胎心监护异常代表胎儿存在宫内窘迫风险,属于高危急症,需要尽快启动急诊剖宫产,保障胎儿生命安全。
但该院产科并未开启急救通道,仅将产妇当作普通待产孕妇,剖宫产手术往后搁置。住院四天期间,产妇多次察觉到胎动变少、胎动微弱,主动告知当班医护人员,相关情况并未引起重视,医院没有重新评估胎儿安危、调整救治方案。
手术当日清晨,产妇再次反馈胎动几乎感受不到,医护简单检查之后依旧按常规流程等候。直至超声检查才确认,腹中胎儿已经失去胎心。医院随即开展剖宫产,娩出已经死亡的胎儿,鉴定结果证实死因是长时间宫内窘迫窒息。
悲剧发生之后,家属在调取病历过程当中遭遇阻碍。律师调取医院电子病历后台操作记录查到关键证据,胎儿死亡之后的48小时之内,一共有四名医护人员先后对整套诊疗病历进行40余次改动,一名主任医师单人修改记录高达30余次。术前讨论、病程记录、医生查房记录、全程护理记录等所有关键证据全部遭到编辑修改。
庭审阶段,医院辩称多次修改只是纠正书写笔误,属于病历正常完善。法院经审理说明,病历修改拥有严格时限、审批流程,事故发生以后多人、大批量改动核心诊疗资料,早已超出正常纠错范畴。因为病历真实性存疑,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均无法完成医疗损害鉴定。
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医疗机构篡改病历,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四川省人民医院无法对大批量修改病历给出合理的解释,需要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产妇各项损失合计14.8万余元。
当地卫健部门前期经过核查,已经查实该院医护擅自改动术前讨论记录,属于明确的医疗违规行为。医疗机构篡改病历可面临罚款、行业通报;涉事医护人员将会面临行政处分、暂停执业,情节严重或将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触及法律红线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看整场事故,胎儿窘迫抢救有着硬性时间标准,及时开展手术便有很大概率保住新生儿。此次悲剧,暴露出四川省人民医院产科急救机制失灵,高危孕产妇风险排查流于形式,手术室急诊通道没有落地执行。院内电子病历权限管理松散,医护人员能够随意改动归档病历,院内质控监管形同虚设。
病历是还原救治全过程最核心的凭证,更是医疗纠纷维权的关键证据。医护人员不能为了掩盖诊疗过失篡改病历,弄虚作假只会加重自身的处罚代价。各大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高危孕妇应急处置流程,严格落实胎心异常分级救治,锁紧电子病历修改权限,出现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封存纸质以及电子病历。
在此提醒广大待产孕妈,所有胎心监护单据、产检报告妥善留存。住院待产期间胎动异常,及时和医护沟通并且留存证据。遭遇医疗事故第一时间封存病历,调取后台操作日志,保存完整维权凭证。
生命经不起拖延,病历不容许造假。该起案件的判决,用司法划定行医底线,警示四川省人民医院以及各地医疗机构敬畏生命,严守诊疗规范,保证诊疗记录真实完整,杜绝拖延救治、篡改病历等违规行为,守护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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