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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杨湖酒业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凹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合声明:

2026年8月16日

近日,网络上出现大量针对我司产品“凹公酒”的不实言论,部分网民借此强行关联并恶意攻击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对其个人进行人格侮辱,言辞恶劣。对此,我司作为“凹公酒”的出品方和运营方,特作如下严正声明:

一、“凹公酒”相关项目未取得贾平凹先生任何商业授权

贾平凹先生从未以授权、题字、代言、入股、合作等任何形式参与“凹公酒”项目,与本两公司不存在商业合作、业务往来及相关利益约定。网络流传的“贾平凹授权”“贾平凹题名”“贾平凹入股”等说法,均与客观事实不符,属于不实信息。

西安曲江凹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字号中的“凹凹”,为我司独立构思的文化命名,取自企业自身文化理念,与贾平凹先生无关联。“凹公酒”的品牌名称、标识设计、文化定位以及全部产品创意,均为本两公司独立创作、自主运营。

二、不实信息已对我司造成实质性权益损害

部分网络账号通过拼接素材、主观臆断等方式编造、转发虚假信息。相关内容严重失实,已经超出正常公众讨论范畴,直接造成公众认知偏差,损害我司品牌商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我司已完成证据保全,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网络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编造、转发、扩散不实信息,损害我司商誉、干扰我司正常经营的单位及个人,本两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展全网证据保全工作。

我司将通过司法途径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主体的民事责任,追偿全部经济及维权相关损失。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我司将向主管机关报案、举报,提请依法追究行为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郑重提示:发布、转发不实内容的相关主体,请立即删除有关信息,停止侵权行为。拒不停止侵权的,我司将追责到底。

四、呼吁广大网友理性甄别网络信息

希望广大网友、自媒体平台审慎辨别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本两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合理监督。

特此声明

山东杨湖酒业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凹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