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金东区一小区
11岁女孩趁妈妈在厨房做饭时
在姐姐的卧室用打火机点燃纸巾
残留物处理不当,导致房间起火
妈妈得知后立即报警求助
带着孩子撤离并通知隔壁邻居
但还是导致同楼层的2名邻居被困
楼道内满是浓烟
消防员利用楼内消火栓全力扑灭火势
并将被困2人转移至楼下安全区域
2人身体均无大碍
起火房间内
垃圾桶表面被熔融碳化
书架、床铺等物品已被烧毁
墙壁被黑烟熏黑
消防员持续出水降温
确认现场无复燃隐患
(图中间为:表面被熔融碳化的垃圾桶)
消防员
打火机是从哪里拿的?当时你烧了什么?
当时妈妈在厨房烧饭,姐姐出去了,我在姐姐的房间玩,就用姐姐桌上的打火机玩火,点了两张餐巾纸,然后用脚踩了两下,以为灭掉了,就用新的餐巾纸把地上黑色的纸包起来,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我就去隔壁房间了。
女孩
消防员
你怎么发现火烧起来的?
我在隔壁闻到烟味,就去姐姐的房间,看到床头那里有火光和黑烟,我就和妈妈说姐姐房间着火了。
女孩
消防员
姐姐多大了?怎么在房间里放打火机?
我14岁,打火机是半个月前,我从外面买回来的,一直放在桌上,本来是准备买来放鞭炮用的。
女孩的
姐姐
消防员
打火机虽是小物件,却蕴含巨大风险,绝非儿童玩具,小朋友不得随意拿取、玩耍打火机,更不允许独自购买此类易燃易爆物品。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不能玩火。
孩子好奇心强
但对火源的危险认知不足
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祸
不少家长可能认为
“孩子还小,玩火只是无心之失”
实际上儿童玩火引发事故
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线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家长朋友
明火可熄,心“防”难松
孩子们好奇心旺盛、天性爱玩
乐于探索身边各类未知事物
望各位家长严加看管孩子
强化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
做好正向引导
为孩子筑牢假期安全屏障
来源:金华消防、金东区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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