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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全市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重型车辆,(含专项作业车),每日6:00 -23:00禁止在东河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内市政道路通行。重型车辆(含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迎宾大街、马桥街通行。

二、因民生保障、公共事业服务、城市建设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在工作时间到丰镇交管大队报备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丰镇环城路以内市政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自2026年8月17日起实施,此前本市发布的与本通告不一致的货车通行管理相关通告同时废止。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执法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货车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丰镇交管大队

2026年08月14日

来源丨丰镇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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