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网约车司机李先生为了获得超长三电保障,专程两次到极狐门店确认5年50万公里三电延保服务,在得到销售的肯定答复后,不仅买下车辆,还额外支付4680元购买了这项延保。可提车后他才在APP的隐藏页面里发现,这份延保不含电池能效衰减,维修赔付限额仅3万元,这些关键约束购车时全程无人告知,李先生直呼被误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件经过

据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报道,李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日常高频用车让他格外看重车辆的三电质保,在两次前往南昌市新建区恒旺汽车城极狐中心咨询时,他反复确认5年50万公里三电延保的相关内容,销售人员始终给出肯定答复。李先生以为自己买到了无忧保障,顺利提车并支付了4680元的延保费用。直到他在极狐APP里仔细翻看延保详情,点开隐藏页面才看到关键限制:这份延保既不覆盖电池正常能效衰减,维修赔付上限也只有3万元,超出部分需要车主自行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要是提前知道这些条件,我根本不会选这款车。”李先生表示,自己当初就是冲着这份超长延保才下单,如今权益大幅缩水,他要求门店兑现完整延保承诺或者直接退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店承认未主动告知,仅提出退还延保费

随后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江西新金汇极狐4S店沟通,面对“为何不提前告知限制条款”的疑问,门店负责人坦言,他们确实没有主动向李先生说明这些内容,给出的理由是“很多客户会抵触,所以大家不会讲,我可以不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针对李先生的诉求,门店仅提出退还4680元延保费用的处理方案,这一方案被李先生当场拒绝。李先生表示,车辆原厂质保只有6年15万公里,根本无法满足网约车的高频使用需求,只退延保费解决不了核心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门店则回应称,这些延保条款来自厂家,自己没有权限解释。极狐官方客服后续也回应表示,延保相关条件理应提前告知消费者,会将李先生的情况登记后反馈至责任部门跟进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4S店在销售延保服务时,故意隐瞒关键限制条款,仅以“怕客户抵触”为由拒绝主动告知消费者,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律驰驾道观点

“我可以不说”算欺诈吗?从极狐延保案看消费者知情权的边界

网约车司机李先生花4680元购买“5年50万公里”超长三电延保,提车后才发现APP隐藏页面里写着“电池能效衰减不保”“维修赔付上限3万元”,两个关键限制,销售全程只字未提。面对质疑,4S店负责人回应:“很多客户会抵触,所以大家不会讲,我可以不说。”

这话听上去理直气壮,但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这正是本案最核心、最具争议的法律焦点。

争议焦点:4S店“只说好话、不提限制”,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甚至升级为消费欺诈

4S店的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明确侵犯;至于是否构成欺诈,则取决于能否证明其“主观故意隐瞒”的意图。但无论定性为何,“我可以不说”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

一、知情权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是商家的“选择性告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李先生购买的三电延保,其“不保电池能效衰减”和“3万元赔付上限”直接决定了这份延保对他而言“值不值”,他是一名网约车司机,电池衰减和维修成本恰恰是他最关心的风险点。

这些条款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足以左右一个理性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只宣传“5年50万公里”的超长保障,却把限制条件藏进APP的折叠页面,这已经构成了对“全面性”义务的违反。

二、4S店“可以不讲”的借口,法律上根本不成立

门店负责人那句“很多客户会抵触,所以不会讲”,在法律层面不值一驳。恰恰相反,正是因为这些条款可能让消费者“抵触”,经营者才更有义务在签约前清晰、显著地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要求,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藏进APP隐藏页面”不叫“显著”,“销售全程不提”更是连基本的告知义务都未尽到。4S店“只说利好、不提限制”的做法,本质上是在利用信息不对称引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决策。

三、知情权受损不等于欺诈,但本案已具备欺诈的构成要件

要认定消费欺诈,需要证明经营者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并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作出购买决定。本案中,销售面对李先生两次上门、反复确认延保内容,始终只给肯定答复,这种“只说一半真话”的做法,客观上已经具有误导性。

如果李先生能够证明销售明知延保有这些限制却刻意隐瞒(例如此前已有多位车主反映过类似问题),那么这就不仅仅是侵犯知情权,而可能构成欺诈。一旦认定为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李先生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我可以不说”这不仅是态度问题,更是法律问题。4S店所谓的“可以不说”,本质上是在赌消费者不会仔细看合同、不会逐页翻APP。但法律不会为这种“话术”埋单。对于李先生而言,只退4680元延保费显然是“丢了西瓜捡芝麻”,他真正受损的,是冲着虚假保障做出的购车决策本身。这一损失,门店理应给出更负责任的交代。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