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达成著名的“九二共识”,确立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谋求国家统一”这一核心立场 。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并未形成一份共同签署的文件,也没有对“一个中国”的具体政治内涵作出统一文字界定。这并非谈判的疏漏,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基于现实作出的求同存异的务实选择 。
1949年之后,两岸长期处于分治状态。尽管两岸都坚守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的底线,但双方对于“谁代表中国”这一政权叙事,存在根本性分歧。大陆方面认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彼时的台湾方面,则固守“中华民国”的法统论述,无法接受这一表述 。
倘若1992年谈判中强行要求双方在书面上统一“一个中国”的完整定义,就等于要求其中一方放弃自身坚持的政治立场,商谈会直接陷入僵局,连“坚持一个中国、谋求国家统一”这个最大公约数都难以达成。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两岸隔绝状态刚刚打破,大量现实问题摆在眼前:两岸民众探亲往来激增,经贸交流逐步开展,普通民众亟待事务性协商来保障自身权益 。当时两会谈判的首要目标,并不是一次性彻底解决两岸高度敏感的主权定位问题,而是搭建对话的基础框架,为处理民间往来的实务问题打开通道。在这样的背景下,谈判思路便确定为先守住大原则,把复杂的政治内涵分歧暂时搁置,留给未来条件成熟时再去商谈。
也正因如此,这次共识没有采用共同签署协议的模式,而是采取各自口头表述的特殊方式完成默契。海协会提出,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基会则表示,双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对其内涵认知各有不同 。两份表述各有侧重,但交集十分清晰:两岸属于同一个中国,都追求国家统一。“同”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异”则是暂时保留各自理解,不在事务谈判中强行交锋。这种处理,是为了给两岸交流留出空间,属于策略层面的搁置,绝不等于承认“两个中国”或台湾地位未定。
但这种“存异”的安排,也埋下被歪曲利用的隐患。后来岛内分裂势力刻意割裂“九二共识”,放大所谓认知差异,淡化甚至直接否定“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个根本的“同”,把搁置分歧歪曲成可以各说各话,以此包装“台独”主张,完全背离了1992年达成共识的初衷 。
搁置分歧不等于消解原则,“九二共识”的根本内核始终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谋求国家统一。搁置的政治分歧,只能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基础之上,由两岸中国人后续谈判解决,绝不能被曲解为分裂的借口。
作者简介:@江北新青年,自媒体自由撰稿人,安师大汉语言文学学士,曾任《安徽青年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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