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控上升到法律层面,违规企业最高可罚10万元,为治理白色污染立下刚性规矩。过去很多限塑举措,大多盯着超市、外卖店、快递网点这些终端使用者,查门店、罚商户,但效果总是反反复复。其实治理一次性塑料,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切断生产源头,管住厂家,从根源上减少违禁塑料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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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简单,市场上五花八门的超薄塑料袋、不可降解外卖餐盒、塑料吸管、快递塑料胶带、劣质农用地膜,全部来自生产工厂。只要工厂还在大批量生产,就算处罚一批商户,很快就会有新的货源流进农贸市场、外卖小店、民宿酒店。商户只是进货售卖,市面上货源充足,即便有心配合限塑,也很难避开低价的违禁塑料制品。光在消费末端堵漏洞,相当于扬汤止沸,很难彻底根治塑料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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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典已经明确,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各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覆盖购物袋、餐饮餐具、快递包装、农用薄膜、酒店一次性用品等多个大类,把生产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对违规生产的厂家施以高额罚款,让企业生产违禁产品的收益远远抵不上违法成本,厂家自然就没有动力继续生产。没有工厂源源不断制造,市面上货源枯竭,商户想采购也买不到,老百姓也就无从使用,白色污染就能从根子上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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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严罚源头不等于一关了之。法律同时鼓励企业转向生产可降解、易回收、无害的替代产品,布袋、纸袋、秸秆餐盒、循环快递包装、生物基农膜都可以补上市场缺口,还能带动绿色产业发展,给企业留足转型出路。生产端监管到位之后,再配套管控销售、使用环节,形成全链条约束,治理才会事半功倍。

现实执法当中,不能只盯着街边小店开罚单,更要顺着商品溯源,向上追查供货批发商乃至生产工厂。不少超薄塑料袋、劣质塑料餐具,多来自隐蔽的小作坊,如果源头查处缺位,终端管控就容易流于形式。高额罚款的威慑力,应当重点落在生产主体身上,让违法生产付出沉重代价。

塑料污染危害土壤、河湖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过去依靠宣传劝导,只能改变部分人的习惯,法律的刚性约束才是根本。把监管重心向前推移,紧盯生产源头,用处罚倒逼企业转型,再辅以替代产品推广,才能够真正摆脱“限塑多年,塑料依旧随处可见”的困境,实实在在减轻白色污染,推动绿色低碳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