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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月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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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三十颂略讲》

下篇

唯识三十颂

(十)

初遍行触等

次别境谓欲

胜解念定慧

所缘事不同

“初遍行触等”。从这句开始,详说与三能变相应的五十一心所。在六位心所中,遍行心所是第一位。初,第一的意思。五遍行心所已多次提到,这儿再拉出来,加深大家印象。

触心所。《成唯识论》云:“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根、尘、识和合(三和)所产生分别和变异,这种变化促使心和心所与境界相接触,引发内心的心理活动。对于众生来说,只要接触到外境,就必然会被外境所牵引,引发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如果没有触心所,即使外境出现,外境也不会对心产生作用。

作意心所。就是令心警觉的作用,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注意。作意心所促使心趋向于境,使心注意到所触的东西,只有这样,才会引发后续的心理活动。《成唯识论》云“于所缘境,引心为业”,即是说,从这一步开始,引发种子的现行——潜藏的种子转变为我们的意识。如果没有作意心所,即使我们接触外境,也会视而不见,自然不会引发后续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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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心所。《成唯识论》云: “受为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受是领受、感受之意,是对于所缘外境而产生的情感,所以叫作“起爱为业”。爱,也就是执著,正是由于执著于境,因此会生起爱瞋之心,结果产生烦恼(业)。如果没有受心所,即使接触到外境,不对外境产生情感,没有爱憎,当然就不会产生业。受有三受:苦受、乐受、舍受;顺境生乐受,逆境生苦受,非顺境非逆境生舍受。

想心所。《成唯识论》云: “谓于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意思是说,对于所缘外境,产生带上我们的情感色彩的形象,然后再进一步对它安立名言(名称和概念)。这是属于抽象思维的领域了。

思心所。《成唯识论》云: “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思就是通过思维抉择,促使心去造作,引发种种行为,这是一种意志活动。

“次别境谓欲,胜解念定慧”。接下来是别境心所。次,接下来,第二,相对于第一五遍行心所而言。别境心所有欲、胜解、念、定、慧五种。分别来说:

欲。《成唯识论》卷五: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欲,就是欲望,也就是希望。这是对于“所乐境”(自己希望得到的)生起的希望欲求的心理反应。欲望也通三性,有善欲、不善欲、无记欲。如希望贪图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做了伤天害理的事,便是不善欲;若希望得到精神境界的升华,希望成佛做祖,便是善欲。但日常生活中的绝大多数欲,实际是非善非不善,只要无损他人、无损社会,即是无记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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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解。《成唯识论》卷五: “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就是决定性的见解,也就是对于当前一念的判断和决定,即当前一念的“决定境”(需要进行判断的)产生的心理反应。印即印定义,持是持取义。如有情对某种宗教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由此而信仰,且坚信不疑,不随外人见解而产生动摇,这就是胜解。胜解也有三性,如信得善法,便是好的,信得恶法,如邪教,便是坏的。

念。《识论》卷五: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对于曾经的境界的回忆,也就是对于“曾习境”(曾经经历过的)产生的心理反应。如曾习得某殊胜经典,受益匪浅,终身不忘,即是念。

定。《成唯识论》卷五: “云何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对于所缘外境的专注、不散乱的心理状态如我们专心念经、打坐,即可产生定。

慧。《识论》卷五: “云何为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由定引发的出世间慧,对于所观的境界进行简择、判断。这是指胜解的智慧,而不是“恶见”。它与定都是对于“所观境”(所观想的)产生的心理反应。

“所缘事不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前面讲的五种别境,它们分别所缘的境是不一样的。欲心所以希望得到的“所乐境”为所缘;胜解心所对认定的“决定境”为所缘;念心所以过去曾经经历过的“曾习境”为所缘;定心所以所观想“所观境”为所缘;慧心所以所拣择的“所观境”为所缘。因为这些心所都是所缘不同的境界而产生的,所以称为别境心所。这是和“遍行心所”相对的称呼,是一些特殊的心理反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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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华岩寺

编辑| 照 瑛

审核| 永 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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