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字号餐饮品牌全聚德旗下核心门店——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曝出食品安全问题,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门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并罚款2000元,为老字号餐饮后厨卫生及儿童餐品安全管控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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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基础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6〕1097 号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1 公示截止期:2026-11-11

涉事门店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8012944165 工商注册号:110101000029122 法定代表人:房洪

二、违法事实(原文摘录)

经查,菜品内出现钢丝球异物,系 2026 年 5 月 8 日门店后厨开展大扫除时遗落钢丝碎屑,后厨工作人员清洁操作疏忽,最终混入餐食,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食品行为经查证属实。 涉事品类为店内儿童餐,单份售价 12 元,该儿童餐为顾客下单后单独制作、食材分份备好,不与其他菜品混用,因此认定案涉货值金额 12 元、违法所得 12 元。 顾客就餐发现异物后向门店反馈,门店已全额退还该儿童餐 12 元餐费。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当事人已经依法退赔的款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没收,但应当计入违法所得” 规定,本次不予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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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及处罚法律依据

  1. 违法行为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 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2. 处罚裁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 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主动退赔,予以从轻考量)。

四、最终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 2000 元(0.2 万元)的行政处罚;无没收、暂扣、吊销证照处置。

五、案件合规要点解读

  1. 后厨清洁遗留金属碎屑属于典型食品异物隐患,尤其出现在面向未成年人的儿童餐中,食品安全风险更为突出。钢丝金属异物易划伤口腔、食道,存在明显人身伤害风险。
  2. 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混有异物食品,货值不足 1 万元可处 5 万 —10 万元罚款。本案门店事发后主动全额退赔消费者损失,具备从轻处罚情节,监管部门结合实际作出 2000 元罚款。
  3. 法规明确:即便商家已给消费者退款,该笔餐费仍计入违法所得,但执法机关可不予没收,充分体现民事赔偿优先原则,鼓励餐饮商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客诉。

六、餐饮行业安全警示

  1. 后厨大扫除、设备清洁、餐具擦洗环节,必须规范收纳钢丝球、清洁刷等工具,清扫完毕全面检查地面、操作台、食材存放区,杜绝金属碎屑、刷毛混入食材。
  2. 儿童餐、婴幼儿辅食类产品要执行更严苛的后厨分制、分检流程,单独备料、专人制作、出餐前二次检查,降低异物风险。
  3. 餐饮门店发生食品异物投诉,第一时间退赔、妥善沟通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但不能免除食品安全违法定性与相应处罚,日常后厨卫生管控才是根本。
  4. 各类老字号、连锁餐饮门店需常态化开展后厨卫生培训,细化清洁作业规范,建立完工自查制度,避免清洁杂物混入餐食引发食品安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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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