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根据《条例》,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最高罚款1000元;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摊经营,最高罚款200元。该《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莞宣供图。

随地吐痰、便溺,最高罚款1000元

据了解,针对市民关注的违规行为处罚标准,《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

眼下,流动摊贩擅自摆卖是众多市民投诉的热点。《条例》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便民原则和本地实际,合理划分区域,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等流动摊贩集中摆卖区,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东莞松山湖酷派集中摆卖区。南都资料图

此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时间、地点等,将生活垃圾投入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公众应当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场所干净、整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树木以及其他户外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挂、张贴、设置横幅、标语等宣传品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 林佳 叶华美

审核 张晨

监制 吴凌 峰 陈宏

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拍照上传举报

一键直达“融壹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