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属于个人观点无任何不良引导)

去年1月,许某与鲍某相识。交往之初,许某刻意隐瞒自己尚未离婚的事实,让鲍某以为遇见了可以托付的单身伴侣。同年3月,两个人正式开始同居生活。

相处数月之后,许某提出结束这段关系,要求鲍某搬离住处。作为了结,他主动向鲍某转账10万元,当作分手的补偿。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画上句号,谁也没有想到,没过多久许某便一纸诉状,将鲍某告上法庭,想要把这10万元重新索要回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取自网络无不良引导

法庭之上,许某认为这笔钱只是临时给到对方,并非自愿赠与,鲍某没有理由占有这笔巨款,理应全额返还。可法院经过完整审理之后,作出了不一样的判断。一审法院认定,整件事情当中,许某是过错一方,他刻意隐瞒已婚的事实,开启这段感情。10万元是他为和平结束同居关系,自愿支付的补偿,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因此许某无权要求返还,直接驳回了他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消息传到网上,很快引发网友热烈的讨论。一部分网友站在许某的角度提出顾虑,认为婚内大额资金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没有权利独自处置,原配的权益又该由谁来维护?更多网友则感慨,整件事的开端就是一场谎言,男方隐瞒婚史在先,主动给出补偿在后,事过境迁又反悔要钱,实在难以认同。

其实这个案子留给大家的思考,远远不止十万块钱的归属。感情里最基础的底线就是坦诚,从一开始就带着隐瞒开启一段关系,注定埋下无数隐患。一时冲动的开始,往往要用很长的时间、沉重的代价来收场。

当然也要提醒大家,这一次的判决只是针对许某本人的诉求。如果这笔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许某的原配依旧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感情里的对错很难完全分清,但金钱的承诺一旦自愿兑现,就不能随心所欲反悔。希望所有人在步入一段亲密关系之前,都能够坦诚相待,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