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男子在社交平台假扮女性,以恋爱交友为名搭讪网友,借机骗取受害人钱款两万余元。近日,通州警方依托“2026春夏平安行动”,成功抓获一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该案案发于今年4月底,受害人李先生在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看到一名陌生女网友的留言,对方自称可以传授恋爱技巧。李先生随即通过平台私信与对方取得联系。
双方互动数日之后,该女子提出,李先生向其转账1000元,即可添加私人社交账号进一步沟通。自认遇到“桃花运”的李先生未加多想,当即转账1000元,并成功添加对方私人账号。
添加账号初期,二人交流十分频繁,但没过多久,对方回复愈发敷衍、态度冷淡,让李先生心生落差。几天后,对方以手机屏幕损坏为由,请求李先生为其购置新手机,并表示该笔钱款算作借款,后续定会归还。
面对李先生的犹豫,对方以线下见面作为承诺,接连用甜言蜜语哄骗李先生。最终,李先生向对方转账6399元用于购置手机,然而此后对方不再提见面事宜。
5月20日,迫切想要见面的李先生告知对方,自己亲手折叠了纸星星准备赠予对方。不料对方以此认定李先生诚意不足,扬言不愿继续交往。被虚假恋情冲昏头脑的李先生,当即向对方转账13145.20元试图挽回关系。对方收款后,便彻底失联、不再回复任何消息。此时,李先生才幡然醒悟,察觉自己遭遇诈骗,随即拨打110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经查,与李先生网恋的“女子”实为35岁男子蔡某。蔡某刻意将短视频平台账号性别设置为女性,账号发布的所有女性视频均为网络下载素材,以此伪装身份实施诈骗。
7月23日,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民警赶赴吉林省长春市,在当地某居民区内将蔡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女性、以网络交友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目前,蔡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州警方提示:网络交友务必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面对有意发展恋爱关系的网络对象,要主动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切勿被花言巧语蒙蔽心智。网络交往中但凡涉及金钱往来,务必保持清醒、谨慎对待。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记者 骆倩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