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
桓台县2026—2027学年县属学校转学通知
根据《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桓台县工作实际,现将2026—2027学年县属学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为方便业务办理,2026年义务教育段县属学校转学需提前进行线上预约:
1.预约对象:小学新升二至五年级;初中新升二至三年级。
2.预约时间:8月17日9:00—8月21日17:00。每位家长仅可预约1个时间段,不能重复预约(双胞胎或多个子女申请转学的仅预约1个时间段即可)。
3.预约方式:打开“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显示答卷填写凭证二维码,请保存二维码凭证。如提交后未显示以下界面则为预约不成功,请返回重新填写预约时间段后再次提交。(提醒:请合理申请预约时段,避免因数据拥堵导致预约不成功,预约时段与转学业务办理先后次序无任何关系)
4.线下审核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8月23日上午8:30-11:30。
5.线下审核地点: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外东侧便民中心。
二、转学办理流程
1.家长于规定时间扫描预约小程序二维码预约审核时段。
2.学生家长按照预约时间段,主动出示预约成功后保存二维码凭证到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东侧便民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桓台县教育体育局结合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和申请转学的学生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转学结果于8月28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耐心等待。
4.学生于8月30日到转入学校报到,并于10天内完成学籍转入手续。
三、转学说明
1.具体转学政策以《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为准(城区街道办事处已更名为少海街道办事处)。2026年申请办理转学的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
2.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结合其他县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调剂仍无学位的,可于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先行登记,待有空余学位时,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按照《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3.申请办理转学但未按时到转入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
4.小学申请转学无空余学位的,待该生升入初中时,可以按照该生升入初中当年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办理初中入学相关手续。
5.学校有空余学位,但无法满足需求时,转学业务办理的先后次序为:
(1)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的子女。
(2)在外区县就读的桓台籍学生。
(3)截至预约日期户口房产均在学校片区内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4)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含符合当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5)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内的。
(6)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外的。
(7)有户(户口属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无房。
(8)外来务工、经商租房(统一调剂处理)。
办理原则:同等情况下,已有子女在同一学段就读的优先,房产证、户口办理日期早者优先(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住房等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根据务工、经商时间和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
6.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7.下列情况均不得转学:
(1)桓台县内就读的初中学生参加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后;
(2)学生在休学期间;
(3)学生监护人房产未变,因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年度招生片区调整,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包含入学当年参与联合划片征集意向的);
(4)同一学区内。
8.业务办理与否取决于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以及房产等相关材料的办理时间,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预约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提前排队。
9.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县教育体育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学籍、年龄、就读年级、相关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退回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审核内容及材料
1.桓台籍常住居民,学生及父母在桓台有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婚姻材料(已婚状态提供结婚证,有过离异情况的请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相应判决调解书,下同)、《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前办理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就读学校学籍号需一并提供。
2.桓台籍常住居民,全家(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在桓台县确无自有房产,学生及父母一方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桓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划片入学。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本)、婚姻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孩子及父母双方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提前去行政服务大厅开具)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就读学校学籍号需一并提供。
3.非桓台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本、婚姻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若无自有住房则需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及租房合同)、居住证(先创区户籍除外)、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就读学校学籍号需一并提供。
其中,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本、婚姻材料、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桓台县县属义务教育段学校空余学位情况
来源:桓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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