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矿业报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主题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绿色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矿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行性产业,既是资源保障的“压舱石”,也是生态保护的“责任田”。

“十四五”以来,我国矿业绿色发展的制度框架加快构建,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三大领域政策日益完善。绿色勘查方面,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明确了绿色勘查的技术标准、行为规范与实施路径。2025年,自然资源部发布《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先进适用勘查技术推广清单(第一批)》,公布66项先进适用勘查技术,鼓励在勘查中减少环境扰动、实现绿色勘查。202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矿产资源绿色勘查预算标准》,为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的绿色勘查支出环保支出提供规范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绿色矿山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山东、浙江、黑龙江、新疆等地相继修订或出台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构建起“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矿山生态修复方面,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首创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对修复责任主体、监管验收、费用提取等作出系统规定。2025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继续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6年施行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修复制度,明确采矿权人终身追责、修复费用专款专用等要求。自然资源部还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

制度引领下,矿业绿色发展实践交出了亮眼答卷。绿色勘查从理念走向行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于勘查实践,在提高找矿精度的同时显著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各地将绿色勘查纳入地方发展规划,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技术普及。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5500余家,占持证在产矿山比例超过50%。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1000余家、省级4500余家。一批“花园式矿山”“森林矿山”相继涌现。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在长江、黄河、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部署实施6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国累计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面积335万亩,超出280万亩目标任务的19.6%,“边开采、边修复”已上升为法律要求。

面向“十五五”,矿业绿色发展面临更高要求、更大机遇。《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这一要求为矿业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自然资源部已对“十五五”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大力加强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勘查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十五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申报,以2021年核查图斑面积为基数,加快推进集中连片大面积图斑销号。

面向“十五五”,绿色矿山建设转向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将持续健全,名录动态管理不断强化。绿色勘查预算标准、绿色矿山评价通则等制度全面落地,从勘查到开发再到修复的全链条绿色管理体系加快形成。

从绿色勘查的源头管控,到绿色矿山的过程治理,再到矿山生态修复的终端兜底,矿业领域已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的完整闭环。让我们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矿业全面绿色转型,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矿业力量,让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更亮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