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防范,强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夜间火灾风险,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局开展夜查行动的工作部署,阜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住建、应急、市场、城管等行业部门,联合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网格员、综合执法队伍及其他网格力量,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晚。

二、参加力量

各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住建、应急、市场、城管等部门,发动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站、网格员、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及其他网格力量,共同开展集中夜查行动。要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划分检查区域,组建若干联合检查组,明确检查任务、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确保夜查行动覆盖到位、衔接顺畅。

三、夜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

1. 检查“进楼入户”问题。重点检查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 检查集中停放场所安全条件。重点检查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等问题。

3. 检查日常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属地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分场景推广应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隔离管控措施。

4. 检查非法改装问题。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充电器不合格问题。

(二)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打通“生命通道”情况。

聚焦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特殊敏感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小网吧、小餐饮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

1. 检查室内人员疏散通道。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未正常工作等问题。

2. 检查室外消防车通道、登高扑救作业场地。重点检查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存在被私家车或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搭建的彩钢板临建设施等固定障碍物占用、堵塞等问题。

3. 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外窗铁栅栏封堵情况。重点检查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按要求设置可从内部便捷开启的逃生口,以及屋顶搭建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等问题。

4. 检查消防救援窗口设置和标识。重点检查消防救援窗口未按要求设置,窗口尺寸、间距和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窗口被广告牌、装饰构件等遮挡、封堵,采用不易破拆的玻璃,窗口内外堆放物品影响消防救援人员进入,以及未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消防救援窗口标识等问题。

(三)检查其他共性问题。

1. 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存在脱岗、睡岗、擅离职守等问题,值班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检查消防管网供水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水泵、稳压设施、阀门及管网是否保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管网无水、阀门关闭、设施损坏或者被圈占遮挡等问题。

3. 检查“防消联勤”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是否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熟悉演练、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

4. 检查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实战能力。重点检查微型消防站是否按照《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场所、器材和通信装备,是否落实值班备勤、日常训练、巡查检查和联勤联动等制度;随机开展拉动演练,测试人员快速响应、装备穿戴、器材操作、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协同处置能力。

请各单位、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对照本次夜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请广大群众自觉查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行为,共同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阜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