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首日。伊通法院干警开展企业走访调研、生态普法宣传、重点水源实地踏勘系列主题活动,守护辖区山水林泉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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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通县污水处理厂,院领导及干警实地参观污水收集、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尾水利用全链条处置流程,详细了解城镇污水治理、环保设施运维、日常监管难点等实际情况。结合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水污染防治专编规定,立足审判专业职能,与企业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重点围绕排污主体法律义务、超标排污法律责任、生态损害赔偿等实务问题开展精准对接,帮助企业排查环保法律风险、厘清合规边界,推动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以司法助力辖区生态治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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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干警前往伊通县湿地公园开展常态化生态普法宣传。通过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册、以案释法等方式,面向游园群众重点普及湿地保护、水资源管护、固废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保护等法律知识,细致讲解随意排污、乱堆乱倒、破坏植被、损毁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切实打通生态司法普法“最后一公里”,引导群众树立“人人守法、人人护绿”的生态法治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伊通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施行为契机,聚焦辖区河湖、湿地、山泉、地下水等特色生态资源,开展生态实地巡查、下沉式普法等,以精准司法护航生态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碧水清泉,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伊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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