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处罚内容菏泽皇家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皇家学府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16#、18#楼楼顶扩建设备用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菏泽瀚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出具的《关于皇家学府一期16#裙楼和18#顶楼新增配套设备用房的情况说明》,证明该新增配套用房其墙体、基础与主体屋面整浇一体,拆除后将会破坏屋面荷载传递路径,对主体构件造成破坏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对菏泽皇家置业有限公司处没收其违法所得(第三方评估价值)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陆佰柒拾壹(¥248671)元整的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请持本决定书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办理缴款凭证,并于十五日内到银行缴款完毕。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