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警官,我的东西好像被偷了。”近日,成都高新公安芳草街派出所接到一游客报警,称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因前晚忘记落锁,车内存放的财物被盗,其中包含本人重要证件。

接警后,民警陈治刚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当日凌晨 5 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来到该停车场实施 “拉车门” 盗窃。在测试多辆车无果后,发现受害人车辆未落锁,何某某打开车门,将车内财物洗劫一空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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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某在停车场拉车门实施盗窃

停车场监控完整记录了何某某的作案全过程。在锁定其落脚位置后,芳草街派出所联合反恐特警大队,顺利将何某某抓获归案。

此时,距离受害人报警仅过去2小时,何某某盗取的财物还未来得及挥霍。面对民警讯问,何某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何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追回的涉案财物已悉数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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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讯问,何某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图源成都高新公安)

民警提醒,不法分子常在夜间流窜停车场、路边车位,趁车辆未落锁之机实施拉车门盗窃,盗取车内现金、随身物品等财物。请广大车主务必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1.停车落锁必检查,离开时确认车门车窗锁闭,不要图省事一键锁车后直接走开,可手动再拉一下车门核验。2.车内不留财物,现金、手机、包包、烟酒等贵重物品切勿放置车内,不要留在座椅、副驾、后备箱可见位置。3.优先选择正规有人看管、监控全覆盖的停车场,避免在偏僻昏暗路边长时间停放车辆。4.如发现车辆被翻动、财物被盗,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