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浏览到一则相关的新闻报道,当中提到了一位女主播被起诉诈骗,涉及的金额达到两千多万。她的粉丝数量将近两百万,平时主要是在直播间里唱歌以及聊天。这件事闹得相当大,很多人觉得这是属于愿打愿挨的情况,不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刑事案件。
检方声称,她在过去几年当中一直自称单身,依靠这样的单身人设与三名已婚男粉丝保持暧昧关系,诱导他们进行累计金额达到两千五百万的打赏行为,其中一个人的打赏金额占据了超过一半。现在,人家将她告上了法庭,指控她诈骗。
她的家人对此感到十分冤枉:她虽然并没有主动说自己已经结婚,但也没有编造虚假的谎言。女主播在网络上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包装,这属于相对常见的现象,如果因为这样就要坐牢的话,那么那些在网上整容、装富二代的家伙们,难道全都要被抓起来吗?
最让人理解不了的是举报人。他曾经刷了巨额款项,后来得知女主播已经结婚,但仍然继续进行了打赏行为。在他离婚之后,他要求与女主播建立恋爱关系,结果遭到了拒绝,于是他就放话说道:“不陪睡就让你坐牢”。在聊天记录当中,确实存在这样一句话。
他这一告发,案件就立了起来。女主播曾经被关押过,但由于证据不足,最终被释放。他并不肯就此罢休,案件又被重新启动。给人的感觉是,私人恩怨掺杂到了其中,法律似乎成了某些人进行报复的工具。
此外还有一笔算不清楚的糊涂账:两千五百万的充值流水,在经过平台抽成、互刷、返现这些环节之后,最终到她手里只剩下了三四百万。而案件却是按照充值金额来进行计算的,两者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
更让人觉得离谱的是管辖权方面的安排。女主播是福建人,在福建进行直播活动,平台也位于福建。然而这个案件却在海南文昌立了案,所依据的理由是现场勘查时查了一个凉亭,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现。这样的操作,看起来就像是相关部门在抢案子一样。
这件事让人不禁思考:在网络上刷礼物,究竟是一种消费行为、人情往来,还是一种投资活动?因为喜欢某个主播就进行了打赏,后来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个样子,那么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觉得这个案子最终怎么判,所产生的影响会非常大。如果判了有罪,那么以后所有主播都得把自己的户口本贴出来;如果没判,那么以后别人追不到心仪的对象,就可以告对方诈骗,这就把法律当成了私人武器。
整件事情当中,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女主播为了钱而打擦边球,那些男的刷钱时心里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现在就看法律如何在这团乱麻当中,找出一个能够让人信服的答案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