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号,一则关于“哥哥病危请假遭拒,奔丧后被辞退”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北京一名厨师乔某伟,因哥哥病危向公司请假15天被拒,哥哥去世后他回乡奔丧,返程途中却收到了辞退通知。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但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支付赔偿金7090元。
事情要从2023年8月说起。乔某伟在北京某养老照料中心担任厨师。8月19日,他因哥哥病危向经理请假15天,被以“假期过长”为由拒绝,他随即表示可以申请不带薪事假。
然而病魔没有给他时间,次日哥哥去世,他再次微信请假后于21日回乡奔丧。8月25日返京途中,他联系经理被告知“不用再回公司”,三天后正式收到辞退信,理由正是“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定性。法院认为,乔某伟两次请假并说明情况,已尽到告知义务,离岗事由具有紧迫性和合理性,符合人之常情和善良风俗。
而公司既未合理考量请假的特殊性,也未尝试通过临时调岗等方式缓解用工矛盾,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明显缺乏合理性”,构成违法解除。
消息一出,网友的评论区直接炸了锅。有人拍手称快:“法院判得好!奔丧都不准,这公司还有没有人性?”也有人算了一笔账:“7090块,一条人命+一份工作就值这点钱?违法成本也太低了。”
还有人直接点名道姓:“这家养老中心一边说‘员工是最大财富’,一边把奔丧的员工直接开掉,这嘴脸真是够讽刺的。”
事实上,该案已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明确了审查标准:判断劳动者是否构成严重违纪,须综合考量是否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事由是否正当、离岗时长是否合理,以及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
法院在判决中写得很明白:“同胞兄弟血浓于水,在亲人去世时奔丧处理家事,是人之常情,也不能期待劳动者在此情形下能以工作为先。”
承办法官程惠炳也指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惩戒,用人单位行使该项权利必须审慎,不能脱离“善意、宽容、合理”的基本原则,更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这起“奔丧被辞退”事件,你怎么看?是该点赞法院守护了人情底线,还是觉得违法成本太低、公司根本没长记性?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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