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边的赌局

桃蹊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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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与阿浩结伴出门玩,跑了一身汗。前方池塘水光粼粼,勾起了两人的好奇心。

“就下去踩踩水,应该没事吧?”小宇蹲在岸边试水温,凉意从指尖传遍全身。阿浩劝他:“别去了,看着挺深的。”小宇摆摆手:“我就踩踩水,不往里去。”谁也没注意到,池塘边缘长满青苔的斜坡异常湿滑——小宇脚下一滑,整个人仰面栽进水中。阿浩慌了神,本能地伸手去拉,却抓了个空。眼看着小宇在离岸越来越远的水面上拼命扑腾,阿浩急得大喊:“救命啊!有人落水了!”所幸,路过的行人闻声赶来,用树枝将小宇救了上来。

但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这么幸运。在我国,溺水是1至14岁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每年夏天,都有孩子像小宇一样,以为自己只是“玩一会儿水”,却再也没能回家。

故事讲完了

现在我要问你几个问题:

1.小宇错在哪?

错在“觉得没事”。他犯了“六不准”里的头两条——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结伴靠近野外水域。哪怕只是“踩踩水”,野外水域也处处是陷阱。

想好了吗?

2.阿浩做对了吗?

阿浩有两点做得对——劝阻呼救。但有一点可以做得更好:在呼救的同时,迅速寻找周围的竹竿、树枝或绳子抛给小宇,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助救援。

记住“六不准”第六条——不准盲目下水救人。阿浩没有跳下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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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悲剧真的发生了,谁要承担责任?

小宇的家长作为监护人,未尽到安全教育与日常看护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池塘的管理者,若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也未配备必要的防护或救生设施,则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这是道法律题。

你看,一起悲剧,多方有责。但最痛的,是失去孩子的那个家。法律可以划分责任,却换不回一条生命。

—— 桃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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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结伴靠近野外水域

不准无成人陪同玩水

不准去无防护水域

不准在水边追逐打闹

不准盲目下水救人

家长“四知

知去向|知同伴

知内容|知归时

1

溺水自救“三步法”

① 放松身体向后仰,不要挣扎。

② 抬起下巴,让口鼻露出水面,大声呼救。

③ 寻找身边可漂浮的物品抱住。

2

溺水施救“五要点”

① 转移至安全地带。

② 判断意识和呼吸。

③ 有呼吸侧卧保暖,等待120。

④ 无呼吸立即心肺复苏,直到医护人员接手。

禁止倒挂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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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庄倩倩、常开平、朱静

终审 | 杨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