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结婚8年3个孩子均非亲生”离婚案件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庭。
17日上午,韦先生母亲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哽咽表示:“我养两个孩子现在一岁多了,我跟孩子也有感情了,我忍心给她吗?我更不放心给她,孩子是无辜的。我好心给(女方)她发语音说‘你给我留一个孩子’,她回答我的是她要带走,三个孩子全部要带走,一个不给我留,真的让我好痛心。”
韦先生母亲表示,儿子年纪已经大了,被耽误了八年时间,以后也不好再找对象。她表示,自己想留下一个孩子,也是为女方减轻负担,孩子都跟着女方也没有人照顾,孩子是无辜的,自己对孩子有感情,不会亏待孩子。韦先生告诉记者,母亲自己强烈要求出庭,尽管自己放弃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也要求三个孩子抚养权归属自己,但母亲和孩子有感情,希望留下一个孩子抚养。“我是不想养的。”
据此前报道,当事人韦先生(化名)与妻子何女士(化名)由网聊相识并在2018年奉子成婚,婚后育有3女。2026年4月,韦先生刷到“孩子非亲生”的新闻后自行委托亲子鉴定,结果证实3个女儿均非其亲生。随后他起诉离婚,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1万余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女方以及孩子亲生父亲抚养。韦先生和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直系血缘关系,并非孩子亲生父亲。所以法院判决离婚时,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相应划分,孩子理应由女方和亲生父亲抚养。“依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为具备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亲生父母健在,韦先生即使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也不会支持。”
来源:大河报(记者 殷海涛 张晶晶)、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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