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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住建委联合区消防救援部门,顺利完成华中心酒店项目精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这是我区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工作指引》以来的首个落地案例,标志着我区消防行政审批服务迈入“减环节、压时限、提效能”的新阶段。
一次申请,同步办结,企业少跑腿
华中心酒店项目位于新桥大街31号院,属于典型的公众聚集场所。以往,建设单位需要分别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两套流程、两次提交材料、两次现场核查,耗时费力。
此次依托“协同办理”新机制,建设单位华远京西恒景(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次提交申请,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报送。该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未被抽中,住建部门依法不再开展现场检查,由消防监管部门按程序单独开展现场检查与审批,整个流程高效衔接。
什么是"协同办理"?一文读懂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协同办理”坚持企业自愿、统筹安全、提质增效原则,建立“同一入口、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协同检查、分别许可、同一出口”工作机制,实现“进一次门,办两件事”。
(一)适用范围
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时具备投入使用、营业前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一并申请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在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时,自愿选择同步办理消防安全检查;
2. 受理:住建部门与消防部门同步审核,分别出具受理凭证;
3. 现场检查:按约定时间同步开展现场评定与检查,形成统一意见;
4. 审批办结:两部门分别审批,7个工作日内出具文书;
5. 送达:线上申请可自行下载打印,线下申请按规定送达。
注意: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或消防安全检查的,暂不适用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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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门头沟区首个“协同办理”项目的顺利办结,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具体实践,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了公众聚集场所合法投入运营的进度。
下一步,区住建委将进一步深化与消防救援部门的对接协作,完善联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以优质政务服务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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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文由家住门头沟编辑整理发布
■来源:安居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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