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中王有喜、梁月敏被判处死刑之后,陈一众整个人都被结果打懵了。因为在之前的时候,他确实一直主张重判,并且当庭提出了要在法定最高刑之上进行量刑的意见,但是他在心里实际所考虑的只是十年到十五年而已。
他想要这对夫妇为田淑珍一家付出沉重代价,但是却没有想到,在自己不断推进之下,最后竟然落成了两个死刑。因此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又想起庭审结束之后林怀民对他讲过的那句话:“你刚才不是在办案,你是在替群众发泄义愤。”
田淑珍所遭遇的事情太容易让陈一众失去距离。梁月敏因为嫉妒对面的小吃店生意好,逼丈夫王有喜在街上羞辱田淑珍,并且还有上百人围观,在场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连田淑珍十三岁的儿子也亲眼看着母亲受辱。孙荣回来之后,看到妻子衣不蔽体,气得差一点提刀冲上去。
事情发生之后,田淑珍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正常生活都无法维持下去了,家里所有的钱都拿去给田淑珍看病,孙荣只好一边挣钱,一边让孩子盯着母亲,生怕她再次轻生。本来还可以正常生活的家庭,一下子就被推到了悬崖边。
但是被抓住之后,王有喜和梁月敏仍然没有任何悔意。不但不承认错误,而且还继续造谣说田淑珍靠姿色招揽顾客,并且声称田淑珍精神出了问题也是装的。陈一众本来就无法接受这样的态度,再加上自己小时候也曾亲眼看见母亲受到侮辱,田淑珍十三岁儿子的处境很容易就把他重新拉回过去的记忆中。
因此他越是办理这个案子,情绪就越重,认为七年太轻,十年、十五年才算真正让对方付出代价。他不是没有向别人求证。周一仆、陈凡、林怀民,他都问过。林怀民给出的意见很明确,再给王有喜夫妇一次机会,因为他们家里还有一个8岁的孩子,还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但是陈一众认为,生活困难并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
这个判断本身没有错,但是问题在于,他已经不只是在衡量行为有多么恶劣,而是在用自己内心的愤怒推动量刑往更重的方向走。所以开庭之后,当陈一众提出要突破法定最高刑,并且从重处罚王有喜、梁月敏的时候,旁听席上立刻响起了掌声。群众觉得解气,当时的陈一众也会觉得,自己终于替田淑珍一家说出了该说的话。
但是林怀民恰恰在这一时刻看出了问题。他不满意的不是陈一众替受害者说话,而是一个检察官开始把法庭变成发泄情绪的出口。庭审中需要的是证据和边界,不能因为谁的愤怒更强烈,就让刑罚继续往上推。后来林怀民没有再参与这个案子,但是判决的结果却一直朝着陈一众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方向发展。
到了1987年严打末期,社会关注也越来越多,最后王有喜夫妇双双被判了死刑。陈一众得知结果之后,第一反应不是痛快,而是慌。他本来只是想要重判,并没有想过把两个人推到死刑。他马上提出判得太重,想通过抗诉挽回,但是院长却反问得很现实:当初是你主张法定刑以上量刑,现在结果出来了又说重了,以后怎么面对外面的舆论?
这句话把陈一众彻底堵住了。
因为他这时才意识到,之前借来的那股力量,并不是想收就能够收回来的。庭上的掌声、案件的社会影响以及严打环境,都在把结果继续往前推。他当初觉得群众支持就是自己的判断有力量,但是等到两个死刑真的落下来以后,他才发现舆论一旦进入量刑,最后未必会停在自己预想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林怀民要劝他离开一线公诉。
并不是因为陈一众没有正义感,恰恰是因为他的正义感太容易和自己的个人经历联系起来。他心思重,又容易把别人的痛苦装进自己身上,一旦遇到和自己过去相似的案子,就很难保持足够的距离。林怀民后来直接告诉他,他有时候会感情用事,又太理想化,回学校继续学习,反而是更合适的选择。
这次陈一众不再硬顶了。
王有喜夫妇被判处死刑以后,他才真正明白光靠热血是不够的。一个检察官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即使初衷是为了受害者,也可能把事情推到自己都无法承担的结果。因此他决定辞去检察官职务,离开滨江,回到大学继续深造。
很多年以后,他不再只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反复挣扎,而是参与《刑法》和《刑诉法》的修订。这个走向放回王有喜夫妇案来看,反而更能说明林怀民当年的判断。他不是让陈一众逃开法律,而是让他换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位置。
王有喜夫妇案是陈一众在滨江承办的第一起大案,也成了最后一起。他本来想用一次重判替田淑珍讨回公道,最后却被两个死刑逼着重新认识自己。林怀民所说的“你心思太重”这句话,他当时未必服气,等判决真正落下以后,才终于听懂了。#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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