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矿产资源受法律严格保护,即便在自家或他人宅基地范围内取土,同样可能触犯刑法。近日,濉溪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
2025年4月至5月,王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双堆集镇邹圩村汪庄村民组塌陷宅基地地块采挖黏土,累计非法采挖黏土13257立方米,以每立方米15.5元对外销售牟利。
经专业机构鉴定,被盗采黏土资源价值26万元。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涉案价值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情节,法院作出判决:王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称,不少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宅基地上的泥土可以随意开挖处置。黏土属于矿产资源,所有权归国家,即便享有土地使用权,也不具备私自开采售卖矿产资源的资格,未经许可采土售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即构成非法采矿罪。大家切勿心存侥幸私自挖土牟利。(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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