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胖东来发布第十三次侵权行为处理公示,一则判决结果引发全网热议:网民宋某某因长期在多个网络平台持续贬损、诋毁胖东来,被法院一审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需赔偿30万元,并公开登报道歉。这起历时一年多的维权案件,为网络抹黑企业的行为敲响法治警钟。
纵观案件始末,这场纠纷始于无端的恶意抹黑。宋某某最初在微博胖东来超话公开发声,妄称“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能靠流量博热度”,此后并未止步,持续在各大社交平台输出各类贬损、诋毁言论,甚至刻意抹黑企业创始人、歪曲企业经营模式,长期传播不实负面评价,持续消耗胖东来的品牌口碑与公众形象。
面对无端诋毁,胖东来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并未选择舆论回击,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维权。此前,胖东来曾发布15页详细说明,从企业文化、员工薪酬、供应链体系、公益担当等多个维度,逐条驳斥对方的不实言论,用真实数据和实际行动印证自身经营初心,完整呈现企业真实面貌,也为后续司法判决奠定坚实基础。
法院经审理查明,宋某某的相关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属于主观恶意贬损,其长期、多平台的传播行为,已对胖东来的商业信誉、品牌声誉造成实质性损害,严重侵犯企业名誉权,最终依法作出30万元赔偿、公开登报道歉的判决。高额赔偿并非目的,而是对网络恶意抹黑行为的有力惩戒。
近年来,口碑出圈的胖东来,屡屡遭遇网络谣言与恶意诋毁。从被造谣“经营套路化”,到被刻意贬低企业价值,不少自媒体为博取流量、博取关注,不惜编造不实言论、放大片面观点,靠抹黑优质企业收割热度。部分网友误以为网络空间言论自由、法不责众,肆意发表负面言论,殊不知言论自由绝非肆意妄为,抹黑诋毁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事实上,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无论是个人还是自媒体,都需为自身言论承担法律责任。随意捏造事实、贬损诋毁企业、恶意抹黑他人,不仅会破坏清朗的网络环境,还需承担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这起30万赔偿判决,既是胖东来合法维权的胜利,也是一次清晰的普法警示。优质企业的口碑源于长期的真诚经营与社会责任,值得公众尊重与善待。流量不该成为造谣抹黑的通行证,自由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坚守言论底线、尊重事实、敬畏法律,才是网络时代每个人的发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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