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伙唠个咱们汉人历史上最爽的胜仗——漠北之战,主角就是那位老天爷赏饭吃的少年将军霍去病。你说这仗到底牛到啥程度?这么说吧,以前匈奴动不动就跑到咱们边境烧杀抢掠,跟个打劫的恶霸似的,打完这仗直接给人打去欧洲了,之后上千年北方游牧民族提到霍去病这三个字,都得打个寒颤。
先给大伙唠唠当时的背景哈。汉朝刚建国那会有多憋屈?刘邦带着三十万大军去打匈奴,结果被人围在白登山七天七夜,最后还是靠给匈奴皇后送礼才跑回来。之后几代皇帝都没法子,只能靠送公主、送钱粮跟人家换和平,说白了就是花钱消灾,可匈奴收了礼还是时不时来抢,你说气人不气人?
就这么忍了几十年,到汉武帝手里,汉朝终于攒够家底了:粮食多到粮仓都装不下,钱串子都烂在库里,骑兵也练得嗷嗷叫。汉武帝也是个硬脾气,不想再受这个窝囊气,直接就拍板:跟匈奴干!前面卫青已经好几次把匈奴揍得鼻青脸肿,可匈奴人还是贼心不死,觉得汉军不敢跑到他们的漠北老家去撒野,没事就过来骚扰一下边境。
汉武帝哪能惯着他们?公元前119年,直接凑了十万精锐骑兵,几十万步兵负责后勤,就让卫青和霍去病各带五万人,直接横穿大漠,去端匈奴的老窝。那年霍去病才21岁啊,搁现在也就是刚大学毕业的年纪,直接就扛起来了北伐的重任。
你说霍去病有多猛?人家带兵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不带多余的粮草,直接抢匈奴的物资当军粮,跑的比匈奴骑兵还快。带着部队往北跑了两千多里,直接撞上了匈奴左贤王的主力,那可是匈奴最能打的部队之一啊。结果霍去病上去就给人揍懵了,一仗下来杀了七万多匈奴兵,连匈奴的三个王爷、八十多个将军都给活捉了。
换一般人打了这么大的胜仗,估计就得收拾东西回去领赏了,可霍去病偏不,他知道得把匈奴打疼了才行,带着人一路追,直接追到了狼居胥山。啥意思?这地方以前可是匈奴人的圣地啊,每年都得在这祭天的。霍去病直接在狼居胥山搞了个祭天仪式,又在姑衍山搞了祭地仪式,说白了就是在你家祠堂门口告诉你:这地方以后是我大汉的了!
这还不算完,他又带着人一直往北跑,直到跑到贝加尔湖边才掉头回去。你想想啊,那可是在两千多年前,没有导航没有GPS,带着几万人横穿大漠,还能把敌人揍得找不着北,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就是咱们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封狼居胥”,后来历朝历代的武将,这辈子最高的理想就是这个。
另一边卫青也没闲着,带着部队碰上了匈奴单于的主力,一仗把单于打得带着几百人连夜跑了,一直追到蒙古杭爱山才回来。这趟漠北之战,直接把匈奴的主力打没了八九成,之前匈奴有个歌谣叫“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这一仗打完,连老家都给端了,剩下的匈奴人只能往西边跑,后来跑到欧洲去祸乱罗马帝国去了,反正再也不敢来汉朝边境撒野了。
你说这一仗的影响有多大?之前咱们汉人总被北方游牧民族欺负,从这一仗之后,谁敢说汉人不善战?而且直接给汉朝打出了几十年的和平,老百姓终于不用天天担惊受怕了,丝绸之路也能安安稳稳的通商,才有了后来的大汉盛世。咱们现在说“汉族”、“汉人”,这底气里,可有不少是霍去病这一仗打出来的。
可惜啊,天妒英才,霍去病打完这仗才两年就去世了,死的时候才24岁。汉武帝哭得不行,特意把他的坟墓修成了祁连山的样子,来纪念他的功劳。你说他明明可以在家当富二代,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可他偏要跑到大漠里吃沙子,汉武帝要给他修大房子,他直接回了一句“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这话到现在听着都让人热血沸腾。
很多人说霍去病是天选之子,是老天爷派来帮咱们打匈奴的,打完就回去了。可你仔细想想,哪有什么天生的战神啊,他敢带着几万人深入大漠,敢跟匈奴人玩命,靠的是那股子不服输的劲,是想让老百姓过上安稳日子的念想。
咱们现在回头看这段历史,还是觉得热血澎湃。为啥?因为咱们这个民族,从来就不缺这种关键时刻敢站出来的人,他们明明可以选择安稳的日子,可偏要为了更多人的好日子去拼命。那句“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不是喊出来的,是靠着霍去病这样的人,一刀一枪打出来的。历代武将#天选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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