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罗星垂 周福全 刘梓语) 近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知,确定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四支队3家单位为全省执法办案智能体应用试点单位,试点为期6个月。
此次试点,旨在破解智能办案落地堵点、优化智能体模型算法,完善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全省执法规范化、数字化水平——以更高质效的执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试点要求,试点期满须实现智能办案占比不低于85%、简易程序智能校验覆盖率100%、智能体功能月均活跃使用率不低于60%等三项核心指标。
围绕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全场景推进智能办案,以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驾培违规等高频案由为切入点,稳步向其他案件类型延伸;全链条嵌入标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将智能办案嵌入立案、取证、法制审核、文书生成、卷宗归档、考核评价各环节,以制度固化流程、以标准保障应用;全周期收集一线需求,按月梳理办案堵点难点,形成功能优化需求清单,构建“实战应用—问题发现—反馈迭代”的闭环机制;全要素打造示范场景,重点建设普通程序案件智能辅助办理和案卷质量智能评查两类场景,形成示范案例。
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下一步,将紧盯关键节点压茬推进,以实战为导向、以专业为根基、以质效为标尺,让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为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智能化转型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咸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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