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静海区的家长王先生向新黄河客户端反映,其两名未满十四岁的两个儿子被小学男老师田某某猥亵,案发后涉事教师已被判刑12年,但校方曾为“规避追责”与王先生签订25万元赔偿协议,教育局称“给予了经济援助”,王先生称其并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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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与“答复”

教师作案“抓了现行”,一审获刑12年

王先生早年离异,靠跑货车的收入养家。

2024年12月,小儿子在电话里隐晦提及“老师做了不好的事”,起初他未在意,后发现孩子不出门、不说话、精神萎靡,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多次找校方无果后,他在一次交涉中得知小儿子又被田某某叫走,当即报警,警方到场“抓了现行”。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至12月间,案发前系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大十八户小学教师田某某(男,1970年生),在学校教室、值班室及厕所内,多次猥亵包括王先生两个儿子在内的5名男童。

2025年6月,静海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12年。判决认定其身为教师利用身份犯罪,“社会影响极坏”,田某某承认指控事实及罪名,认罪认罚。

签“封口协议”却不付钱

刑事判决之外,民事赔偿陷入罗生门。

王先生提供的协议显示:2025年4月15日,案发近一年半、案件公诉前三天,时任校长王建代表校方与其签订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前期医疗及心理康复费10万元、后期康复及精神抚慰金等15万元,合计25万元;同时要求王先生“不再以任何方式追究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任”,违约需全额退款。

但协议既未约定具体支付时间,也无校方违约责任。王先生称,签字后他安抚孩子返校配合,但至今未收到一分钱。

更令他寒心的,是2025年12月,小儿子在校额头受伤留疤,校方拒绝提供监控。

教育局称“给予了经济援助”,家长否认

面对追问,静海区教育局2026年8月3日书面答复王先生:称学校关注孩子健康,“2026年4月16日根据协商结果,给予了经济援助”。但王先生明确否认收到任何款项,已申请教育局公开“援助凭证”及“教师管理履职证明”。

记者多次联系原校长王建未果,现任校长牛先生称:“未经批准不能受访”。而静海区教育局办公室也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

目前,王先生仍在等待一个明确说法。

来源:新黄河